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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地税局局长被控受贿120万流失税款760万

 
凤阳地税局局长被控受贿120万流失税款760万


     中国法院网讯   安徽省凤阳县地方税务局原局长杨群因涉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受贿罪,近日在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1998年至2010年,被告人杨群在担任凤阳县地方税务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辖区内企业、经营户和下属的财物计人民币120余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同时,被告人杨群在担任凤阳县地方税务局局长期间,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徇私情,少征或不征凤阳县多家公司应征税款,造成地方税收损失760余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群身为国家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税款760余万元,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同时杨群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20余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依法应当以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受贿罪追究被告人杨群的刑事责任。
    本案庭审后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