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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射阳一水利站长潜逃十年自首获刑二年三个月

江苏射阳一水利站长潜逃十年自首获刑二年三个月

    日前,由射阳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射阳县水利局特庸水利站站长原尤如友涉嫌挪用公款、贪污一案,经该县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尤如友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检察官,我来自首。”今年春节前夕潜逃近10年的尤如友结束苦海生涯,来到射阳县检察院投案自首。时任射阳县特庸水利站站长的尤如友因涉嫌挪用公款、贪污、受贿罪,于2001年8月30日畏罪潜逃,射阳县人民检察院随后立案侦查,并对尤如友上网追逃。经过近10年的逃亡生涯,尤如友最终选择了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尤如友在担任射阳县水利局特庸水利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公款5万元挪用给他人使用;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采取虚报支出等手段,贪污公款5万余元。
  被告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在案发后退出全部赃款,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县法院据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严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