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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清300万欠款竟受贿22万 湘潭市交警支队原支队长赵浪被起诉

 
付清300万欠款竟受贿22万 湘潭市交警支队原支队长赵浪被起诉 

 
  前日,株洲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原支队长赵浪进行移送审查起诉。起诉意见书称,2005年至2011年,赵浪在担任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局长和湘潭市交警支队支队长期间,20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90余万元。
  赵浪涉嫌受贿一案,于今年6月由省人民检察院指定株洲市人民检察院管辖。7月14日,赵浪被逮捕,次日,株洲市检察院将该案移交株洲县检察院办理。
  据查,2007年9月底开始,龚某为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拖欠其工程款304万元一事,多次找赵浪要求支付工程款。经中间人张某出面,赵浪于2008年下半年同意在3年内付清。此后,在赵浪的安排下,交警支队在一年半的时间内将拖欠龚某的工程款全部付清。为此,龚某于2008年至2010年春节,分6次共送给赵浪22万多元。
  2008年10月,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湘潭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作建设湘潭市机动车驾驶员考培中心(以下简称“考培中心”)。依据合作合同约定,考培中心由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5个月内竣工,但直到2010年下半年才竣工。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伍某为了感谢赵浪没有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希望得到赵浪关照,从2009年至2011年,先后3次通过黄某送给赵浪共计人民币2.5万元。
  此外,2005年至2008年,湘潭市某商贸公司法人代表钟某为了能在治安、批汽车牌照等方面得到赵浪关照,先后分5次共送给他3万元和价值1万多元的高尔夫球卡以及装备。2008年至2011年,湖南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某为了保持做湘潭市交警支队的驾照办证照相业务,每逢节日都会去赵浪办公室送给他2000元红包,共计送了4万多元。2011年4月,湘潭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蔡亚斌涉嫌犯罪案发后,赵浪害怕牵涉到自己,退还刘某4万元。(来源:《长沙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