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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原副市长受贿滥用职权案二审宣判获刑10年
作者:xw
浏览数: 3786
来源:盐城镜鉴网
发布:201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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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原副市长受贿滥用职权案二审宣判获刑10年
本报株洲2月1日电记者赵文明阮占江通讯员朱剑记者近日从有关方面获悉,湖南省湘潭市原副市长朱少中受贿、滥用职权案二审日前有了结果: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朱少中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同时,朱少中受贿犯罪所得赃款151.4875万元(已减去退还和上交的部分)、非法所得赃款39.7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