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商务局原局长设“小金库”被判刑11年
自贡市商务局原局长设“小金库”被判刑11年
近日,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马晋新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7万元。该案涉及自贡市商务局共4人。
据悉,四川省自贡市商务局原局长马晋新,指使经办人采取放宽审核标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并设立“小金库”私分资金。2005年至2007年,马晋新担任自贡市商务局局长期间,滥用职权,放宽审核标准,骗取财政资金,所得赃款纳入商务局“小金库”,造成国家专项资金损失201.7万元。2009年,马晋新为某企业申领财政资金予以关照,收受感谢费10万元,亦纳入该局“小金库”。随后,马晋新指使商务局人员将“小金库”资金私分,本人分得4.8万元。此外,马晋新还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他公司在领取财政资金上谋取利益,多次受贿共计7.7万元。
该案涉及的人员还有:自贡市商务局市场科主任科员李明辉,因放宽审核财政资金并受贿,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该局办公室主任李慧,因伙同马晋新私分“小金库”14万余元,自己分得4.8万余元,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该局流通科科长陈义,因放宽审核财政资金,犯滥用职权罪,被免于刑事处罚。
高端点评:自贡市商务局原局长马晋新等人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的案件,是商务领域一起典型的违规审核审批、骗取专项财政资金的案件。一些人把财政资金当作“唐僧肉”,总想分点、“吃”点,真是不择手段。此案反映出专项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漏洞不小,也再次证明“小金库”是滋生腐败的温床。
国家财政的钱,一分一厘都来自人民,一定要取之于民而用之于民,切实管好用好是政府部门应尽的职责!有关职能司局应举一反三,针对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确保财政资金用到该用的地方,发挥其应有的效益。同时,各单位要进一步认清“小金库”的危害,彻底铲除这个“毒瘤”。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