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要案概览

原巴南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虞波涉嫌受贿1420万元案一审开庭

原巴南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虞波涉嫌受贿1420万元案一审开庭 

 
  因涉嫌受贿1420万,昨日,原巴南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虞波站到市五中法院被告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至2011年,虞波先后利用担任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副局长、局长、巴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局长、巴南区征地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接受多家单位负责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142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虞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420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虞波当庭对指控的部分犯罪事实予以否认。本案将择期宣判。(记者 刘洋)
 
来源:《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