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察机关严查贪腐案件 查办科级以上干部42人
全市检察机关严查贪腐案件 查办科级以上干部42人
在昨天召开的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唐元高在工作报告中表示,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倾力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忠实履行检察职能,检察工作有了新突破。
严查贪腐案件
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特别是引发上访的贪污贿赂案件犯罪线索,我市检察机关优先查办、重点查办,通过办案化解社会矛盾。我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起诉率和起诉后有罪判决率均为100%。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线索320件,立案侦查106件129人,其中,立案侦查50万元以上的重特大案件12件,涉嫌犯罪的科级干部36人、县处级干部6人。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立案侦查行贿案件23件2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700多万元。
查办渎职案件
去年,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32件47人。检察机关主动与信访部门联系建立派驻联络工作机制,突出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不作为、乱作为”渎职案件。“11·28”烟花爆竹企业工房爆炸和“12·16”农产品交易中心大棚坍塌事故发生后,依法查处了玩忽职守案件2件7人。亭湖、阜宁检察院先后立案查处了滥用职权导致国家巨额专项资金流失的案件。
强化诉讼监督
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专项行动,并对近三年刑事“另案处理”案件进行了专项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92件。我市检察机关在审判机关的监督下,开展刑事审判监督专项活动,依法提出刑事抗诉14件。着力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格局,重点监督涉及民生、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诉,对52件民事案件依法提出抗诉。作者: 江汉超
来源: 盐城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