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学校校长贪污公款 多付教材费收受回扣
安徽一学校校长贪污公款 多付教材费收受回扣
正义网安徽4月13日电(通讯员汤松晖) 由安徽省阜阳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指定界首检察院审查起诉,阜南县教师进修学校原校长闫某、副校长李某、训练部副主任朱某,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欺骗手段,以多付培训教材费用收受回扣的方式,共同贪污公款64080元的案件, 4月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三人犯贪污罪分别被判缓刑。
2007年,阜南县教师进修学校征订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技能培训教材(以下简称教材),训练部副主任朱某与一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业务员商定,校方按照所购教材定价全额付款,图书发行方按照30%的劳务费返还校方。朱某、李某将此情况向闫某汇报后,闫某表示同意,但要求先发货后付款。当年阜南县教师进修学校共购进定价为76645元的教材,领会回扣22993.5元,除去车旅费493.5元,余款三人各分得7500元。另查,2008年三人以上述同样的方法,四次共订购定价总额为139095元的教材,领会回扣41728.5元,除去车旅费后,三人均分得13860元。案发后三人将赃款全部退出。 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