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尼加提•卡德尔受贿被判刑
2月16日,经农七师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新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尼加提•卡德尔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尼加提•卡德尔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2000年1月至2010年4月,尼加提•卡德尔在担任喀什地区检察分院检察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利用本人职务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在土地转让、工程建设、查办案件、人事调整工作中共索取、收受现金及财物共计424.7588万元。(高阳)
来源: 天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