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受贿获刑 职工打横幅庆祝
永州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受贿获刑 职工打横幅庆祝
近日,湖南省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焦衡忠,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湖南省衡阳蒸湘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受贿款30万元、非法所得69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
据侦查机关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侦结,蒸湘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查明,2004年2月至2004年8月短短半年时间内,焦衡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药品经销商贿赂30万元。另外,焦衡忠家庭现有财产尚有694276.98元无法说明来源。
焦衡忠从1996年来,连续3届担任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14年来大权独揽,“事必躬亲”,大搞“一言堂”。职工代表大会“十年开一回”,几乎剥夺广大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积累下来的“家财”更是达到了百万之巨。焦衡忠被双规后,该院职工自发在医院门口打出横幅“感谢共产党为民除害”以表庆祝,可谓大快人心。(李忠恕 李东荣)
来源: 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