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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固镇一城建管理所副所长受贿被判刑

 
安徽固镇一城建管理所副所长受贿被判刑

 
  正义网安徽3月21日电(通讯员 陈华锋)安徽省固镇县城关镇村镇建设管理所副所长曹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权钱交易,收取好处费,固镇县检察以受贿罪提起公诉,日前,被固镇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三年。
  被告人曹某某,系固镇县城关镇村镇建设管理所副所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权钱交易,大肆收取好处费后为他人办事。2000年9月,时任城关镇孟庄居委会副书记孟某某(另案处理),找到被告人曹某某帮忙补办孟庄居委会三幢公厕综合楼的准建手续,曹收取1.8万元好处费后,为该居委会开出三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3年4月,孟某某再次找到被告人曹某某帮忙从固镇县城建局规划科抽回一张4万元的欠条,曹收取该居委会1.5万元好处费后,顺利要回该欠条交给孟庄居委会。案发后,被告人曹某某将收取的上述两笔好处费退给孟庄居委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曹某某已将赃款退回,有悔罪表现,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
 新闻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