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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尚嵇镇原副镇长受贿35万元获刑13年

 
贵州遵义尚嵇镇原副镇长受贿35万元获刑13年

 
 
  正义网贵州3月24日电(通讯员陈坚 陈云强)近日,贵州省遵义县人民检察院对该县尚嵇镇原副镇长杨某受贿一案依法提起公诉,经法院一审审理,认定杨某犯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2006年4月至2008年4月,杨某利用其担任遵义县尚嵇镇副镇长,分管该镇矿山企业、安全、城建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3次收受多名开发商和矿山业主现金35万元,并伙同遵义县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江某(已判刑)为开发商在竞拍该镇多宗国有土地时牟取不正当利益,为某矿产公司在矿山安全方面给予关照,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严重损失。鉴于杨某如实交代了办案机关掌握线索以外的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在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