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原局长马建明因受贿被起诉
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原局长马建明因受贿被起诉
昨日,市建设规划局原局长马建明被椒江区检察院以受贿罪依法提起公诉。
现年52岁的马建明曾任路桥区副区长、区委副书记,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2年9月,因涉嫌受贿,马建明携妻潜逃。潜逃8年后,他于去年12月28日向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投案。今年1月11日被依法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春节前一天,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感谢时任路桥区副区长、椒黄路大环线路桥段、路桥区内环线建设工程指挥部总指挥的马建明在其承接路桥大环线绿化工程、马铺路大转盘绿化工程、路桥区行政中心绿化工程上的支持,并为了求得马建明对其公司以后在路桥区承接其他绿化工程上的关照,送给马建明3万元人民币,马建明予以收受并占为己有。
1998年春节前一天,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感谢时任路桥区副区长、路桥区西南环城路建设工程指挥部总指挥的马建明在其承接路桥区西南环线绿化工程上的支持,并为了求得马建明对其公司以后在路桥区承接其他绿化工程上的关照,在马建明家中,送给其人民币6万元,因马建明外出,由其妻代收。
检察机关认为,马建明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9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3条、385条、386条之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中国台州网-台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