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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受贿700余万元 南航原总工程师张和平出庭受审

 
涉嫌受贿700余万元 南航原总工程师张和平出庭受审
 
  4月26日上午,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原总工程师兼机务工程部总经理张和平受贿案,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将择日宣判。
  被告人张和平,男,1953年5月21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永州市人,大学文化。2010年6月8日,被告人张和平因涉嫌受贿罪,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6月10日被刑事拘留,6月24日被执行逮捕。今年2月28日,该案由省人民检察院指定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和平在1999年至2010年任职期间,利用担任贵州航空公司副总经理、南航湖南分公司总经理、南航总工程师兼机务工程部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在航线包销、基建工程、飞机维修、安排就业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庞某等6人所送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719.1148万元。
  经检察机关侦查,被告人张和平涉嫌的主要犯罪事实如下:
  2003年至2006年间,被告人张和平在担任南航湖南分公司总经理期间,湛江经济开发区日美航空代理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日美公司”)法定代表人庞某找到张和平,要求他对其公司业务予以关照,此后张和平多次在航线包销、航线奖励、航线运力调配上为日美公司谋取利益。在此期间,张和平共计11次收受庞某财物折合人民币396.8691万元。
  2006年至2009年,张和平在负责开发南航湖南分公司一块闲置地以及南航湖南分公司搬迁的基建工程中,为湖南华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谋取利益,先后7次接受该公司董事长王某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57万余元。
  此外,被告人张和平还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0次收受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李某所送31万元人民币;收受马某财物价值人民币23.9621万元;收受台湾西南旅行社负责人李某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8.2768万元;收受胡某奥运纪念金条100克,价值人民币1.9万元。(记者 李军 通讯员 向曼琦 李建辉) 
  来源:《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