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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县国土局长夫妇受贿玩忽职守案一审宣判

重庆开县国土局长夫妇受贿玩忽职守案一审宣判 


     因对移民搬迁建设监督不力,导致该项目建设中多拨付给开发商的213.84万元无法收回,并在工程招投标上收受贿赂,近日,重庆开县国土房管局原局长廖家启夫妇受贿30万元、廖家启玩忽职守案,在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廖家启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10 000元;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10 000元。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周贤玲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没收财产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54岁的廖家启是重庆开县人,案发前,任重庆开县国土房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2003年下半年,开县国土房管局办公大楼举行招投标,时任万州华成建筑有限公司董事长的刘某、副董事长鄢某,找到廖家启夫妇,想请廖家启帮助其承接该项工程,并承诺事后一定会表示感谢。在廖家启的帮助下,2004年春节后,刘某的公司顺利中标。2006年5月,鄢某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送给廖家启夫妇30万元感谢费。因害怕被查处,廖家启夫妇于2008年11月奖该30万元赃款退还鄢某。法院认为,由于廖家启夫妇退还该款的时间已间隔二年多,不能认定其为及时退还,该二人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
    2003年,开县国土房管局下属事业单位开县房管处与万福有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由万福有公司对开县新城安康片区实施开放性移民,用于国家直管公房住户安置。协议约定,开县房管处以移民迁建土地109.12亩、每亩移民资金12万元投入该项目建设。2007年,开县政府决定收回该项目规划用地22.94亩用于建设廉租房,因此双方实际合作土地面积变更为86.18亩,但开县房管处仍按照协议约定的109.12亩拨付资金给万福有公司。由于廖家启疏于监管、玩忽职守,导致开县房管处多拨付的213.84万元至今无法收回,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宣判后,被告人廖家启当庭表示上诉,被告人周贤玲表示不上诉。 (孙怀君)
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