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建筑总公司党委书记受贿贪污被判18年
连云港建筑总公司党委书记受贿贪污被判18年
近日,因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等罪名被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连云港市建筑总公司党委书记、经理周绪仁(正处级)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
经审理查明:周绪仁于1998年至2010年4月期间,利用担任连云港市建筑总公司党委书记兼经理、建工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组长、地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务之便,在工程款支付、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要和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220余万元;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110余万元;挪用公款人民币10万元。(通讯员林国祥 吕恒伟)
来源: 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