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一公安分局长大肆卖官 干警排队送钱
广东茂名一公安分局长大肆卖官 干警排队送钱
据南方日报报道,公安分局局长大肆卖官,干警充当犯罪团伙的保护伞,派出所收取赌场保护费,徇私枉法、收钱放人。甚至有涉黑嫌犯被抓获后,刑警队居然造假出具“内线”证明,声称嫌犯是警方卧底。
经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茂名市茂港区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杨强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近日,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杨强与茂港区法院原院长严得一起,被认为是当地李振刚涉黑团伙的两大保护伞。杨强的《判决书》本身,清晰地呈现出杨强的保护伞下涉及的36名行贿买官的干警。
陈奕富被捕前是茂港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他说,因为杨强不想直接接触行贿人,要他作为中间人来转送。按照陈奕富的供述,大批干警排队送钱。换岗前的几天,他有时一天要往杨强家里跑好几趟,替下属送钱。法院审理查明,除大部分贿款由陈奕富转交给杨强外,同案第四被告人郑光也负责介绍行贿,郑光本是杨强的司机,后来成了杨强发号施令的传声筒。
据指控,共有36名干警向杨强行贿。这些送钱的警员当中,除了后来被提拔为副局长的陈奕富外,其他分别被提拔为派出所指导员、派出所所长、主任科员等职,涉及治安、刑侦、经侦、禁黄赌毒等警务工作中的各个领域。法院判决认定,杨强利用职务之便,在人事任免过程中收受下属的现金345.58万元,授意下属允许他人在茂港辖区开设赌场,收受赌场“保护费”118.25万元,在侦办案件过程中伙同其他干警或者单独收受当事人或其家属的现金50万元,收受贿赂合计513.82万元。(赵乃育)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