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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船师大笔一签 国家损失百万

渔船油补发放是国家的一大惠民举措,但个别渔民弄虚作假骗取油补,而主管部门把关不严、责任心不强,致使骗补轻而易举——
验船师大笔一签 国家损失百万 

 
  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渔业油价补助申报材料审查和渔业船舶检验过程中,却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00余万元的国家渔业油价补助款流失,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11月15日,由浙江省三门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朱春阳涉嫌玩忽职守罪案在三门县法院开庭审理。
  验船师“翻”了船
  朱春阳是三门县海洋与渔业局专业验船师,从1989年开始就参与该县船舶检验工作,应该说是个老资格的验船师了,但是却不慎翻“船”。
  近几年来,柴油价格不断攀升,渔业捕捞成本急剧增长,渔民的生产和生活受到一定影响。为缓解油价上涨给渔民带来的压力,国家对持有合法有效证件的机动捕捞渔船进行柴油费补贴,渔民按照每艘机动渔船的动力大小领取相应的柴油补贴费。
  作为局里的专业验船师,2010年和2011年朱春阳连续两年受县海洋与渔业局指派参与上年度渔业油价补助申报工作,负责审查申报渔船相关证书的真实有效性,以及对有证无船、有船无证和套牌船只等情况进行审查。只有朱春阳检验合格了,签上他的名字,渔民才可以申报领取补助款。可见,朱春阳的责任重大。
  但是,朱春阳却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随意签上自己的大名,结果造成国家损失百万元。
  渔船拆解一年,也能拿油补2009年上半年,三门县渔民齐某等人先后从外地购买了四条渔船拖至三门,却并未给四条渔船办理三门当地的渔船船检证、登记证和捕捞许可证,也未从事捕捞生产作业。而这四艘渔船在朱春阳等人监督下,分别于2009年下半年和2010年初陆续被拆解。
  为使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批准四艘渔船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转移到三门,便于重新打造一条大船,经三门县海洋与渔业局协调,2010年11月16日,四艘已经被拆解的外地渔船同时转为三门籍船号,并同时办出了四本船舶检验证书,朱春阳在上述四本船舶检验证书上签上自己名字便通过了船舶检验。
  2011年2月,齐某等人在三证不齐全,提供虚假捕捞日志等材料的情况下,以四个三门籍船名号向三门县海洋与渔业局申请2010年度油价补助。曾经监督过这四艘船只拆解的朱春阳在接收到申报材料后,不认真仔细查看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在应当知道四艘渔船根本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在油价补助申请表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批准通过,致使四艘渔船最终进入油价补助名单。齐某等人一次性冒领了55.1万余元的国家渔业油价补助款。
  渔船沉没一年,油补一样领
  按照规定,渔船必须实际捕捞作业满三个月才能享受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而三门县渔民毛某所有的一艘0015号渔船于2010年2月份就已经沉没,因此这条船根本不符合年度油价补贴申报条件。
  2011年2月,毛某拿着已经沉没一年之久的0015号渔船材料申报渔业油价补贴时,朱春阳作为验船师仅仅凭着对书面材料的粗略审查,就在油补申请表上签字,致使不符合补助条件的渔船顺利通过申报,造成33.2万余元的国家渔业油价补助款流失。 
  有证无船,补贴照领不误
  2006年,三门县渔民林某购买了一本渔船证书,但一直未购买船体,每年年检均用他人船体代替检验,属于典型的有证无船。2008年以来,朱春阳参与该船船舶检验,但不认真履行检验职责,认为被检船只实际马力与渔船证书登记马力不符,是马力私自改造的正常现象,于是在船舶检验证书上签字,使该船顺利通过年检。
  在2009年和2010年度渔业油价补助材料审核工作中,朱春阳也未认真仔细审查,就在林某的油价补助申请表上签字,使林某从2008年度开始连续三年冒领国家渔业油价补助款共计12.9万元。
  此案中涉及的渔民齐某、毛某和林某等人则因骗取国家渔业油价补助款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
  检察机关认为,朱春阳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渔船油价补助申报材料审查和渔业船舶检验过程中,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未认真履行审查和检验职责,致使100余万元国家油价补助款流失,给国家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庭审中,朱春阳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没有太多异议,承认自己有责任,但也辩解不应该是自己一个人承担责任,“我没拿人家好处,却要被追究刑责,自己心里不平衡。我一个签名能值百万,真的没想到,这名字是不能乱签。”
  该案将择日宣判。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