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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行贿犯罪档案联网还需整合行政资源

反腐行贿犯罪档案联网还需整合行政资源 

  ●行贿档案查询,这种非刑罚手段提高了贿赂犯罪的风险
  ●从山东省查询情况来看,建设领域是被查询最多的领域
  “前两天,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督促下,我们的服务器已经成功地联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全国联网。”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田中庆今天下午接受《法制日报》记者的电话采访时说,“我们正在申请一台新的专用服务器,以便提升查询速度、保证效率。”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明确,可让行贿者“原形毕露”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将于年底前实现全国联网。届时,有行贿污点的单位或个人将无法获得工程或项目的竞标资格。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会给反腐败工作带来哪些影响?来自反腐一线的检察官给《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了详细分析。
  行贿犯罪档案全国联网引关注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联网的表态,引起社会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关注。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9年前,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检察工作机制,以出台“行贿黑名单”制度而成为这一制度的“吃螃蟹”者。2002年,北仑区检察院将1998年以来办理的建筑领域的贿赂案件纳入行贿资料库,在此基础上首创“行贿黑名单”制度。消息传出,激起一阵舆论喧哗。
  时隔一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召开“建立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系统)”有关法律和操作问题座谈会。
  2006年1月1日,全国检察机关普遍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并正式对外受理查询。同年3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暂行规定》,对当时行贿犯罪档案录入范围确定为:“1997年刑法修订实施以来,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经人民法院裁判的发生在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和政府采购领域的个人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的档案。”
  2009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第三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召开。会议结束仅一个月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对2006年制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暂行规定》作出修改。
  据了解,新发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作出的重要修改是:取消原来录入和查询范围的限制,由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政府采购等5个领域扩大到所有领域,与此同时,升级后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软件在全国得到推广和应用。
  新规定取消了“暂行”两个字,于2009年9月1日开始施行。
  时隔整整两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再次透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最新消息:年底前实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全国联网。消息传出,舆论风潮再起。
  华东六省一市跨省互查或为前奏
  “加入全国联网,我们不存在技术阻碍。”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陈建章今天下午接受《法制日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早在2005年,福建省检察机关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部署,陆续在省院、市院和部分基层院安装并启动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软件,于2006年1月1日统一对外受理查询。直至2009年12月,为解决跨地查询这一“瓶颈”问题,福建省检察院参与到建立华东六省一市检察机关数据交换平台的行动中,实现了跨省联网互查。
  据了解,2009年12月18日,华东六省一市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数据交换平台在上海正式启动,这一平台梳理并记录了自1997年以来由华东六省一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经法院判决的个人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信息,还记录了受贿犯罪信息和行贿行为信息。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数据交换效果如何?
  记者注意到,与“年底前实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全国联网”这则消息同时披露的,还有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公布的权威统计:“该中心自成立以来,共受理查询后涉及的被查询单位73万多家,涉及被查询个人62万多人;共有694家单位和1331人被作出了限制准入、取消投标资格、降低信誉分或资质等级、中止业务关系等处置。”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初见成效
  “加大查办行贿犯罪力度,立案侦查行贿犯罪嫌疑人3969人,同比增加24.3%。”这是在今年“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的2010年工作报告中提到的一个数字。
  与此形成对照的,是社会对行贿犯罪档案越来越明显的关注和重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副处长于书京对《法制日报》记者说,2006年至2009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00余次,2010年受理查询2850次,2011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至今天为4181次。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副处长张栢高对记者说,2009年至今年6月,浙江省检察机关共接受单位和个人查询申请87575批次,涉及被查询单位196372个,个人214893人,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并被处置的单位84个,个人258人。
  张栢高说,总投资118亿元人民币的杭州湾跨海大桥于2008年底全面开工建设,从开工到建成通车期间没有发生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行贿档案查询被认为发挥了重要作用。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田中庆向记者提供了如下统计:山东省检察院开通行贿档案查询系统至今,全省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5182次,被查询单位296497个,被查询个人97213人,其中42个单位和49人因被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而被处置。
  据田中庆介绍,2010年6月,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检察院在对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因采购环卫车辆及设施工程项目申请查询时,发现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行贿犯罪被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平原县检察院迅速将查询结果反馈给县政府采购办,采购办及时取消了该公司的投标资格。
  “从查询情况来看,建设领域是被查询最多的领域。”田中庆分析说,这既与建设领域的自身特点有关,也与山东省检察机关在工程建设领域普遍推行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有关。
  行贿档案查询仍有待完善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将会如何发展?
  浙江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副处长张栢高说,浙江省检察院根据浙江省2008至2012年惩防犯罪体系建设任务的分解要求,承担起草制定《浙江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处置办法》的任务。目前,办法正在征求意见之中。
  据悉,2006年11月30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其中明确规定: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交易等依法实行招标;招标时可以向检察机关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其后,2009年9月21日,浙江省招投标办公室向各相关单位制定下发了《关于在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明确在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等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在张栢高看来,这一通知使得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走上制度化轨道。
  “就目前行贿犯罪档案的工作,还有哪些需要完善和健全的地方?”记者问。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陈建章说:“如果要让这项制度发挥更大的功效,必须要加强与各个行政机关的联动,整合力量,提升威慑效果。”
  “让行贿人比受刑还难过。”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郑杰民说,行贿犯罪档案的设立,迫使一些建筑商想靠行贿牟取不正当利益而不得不“三思而后行”。检察机关针对工程建设、招投标等贿赂犯罪高发易发环节,通过行贿档案查询掌握情况,这种非刑罚手段提高了贿赂犯罪的风险。(记者杜萌)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