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外逃工作协调机制第三次联席会议发言摘登
防止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外逃工作协调机制第三次联席会议发言摘登
切实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 推动防逃工作有效开展
中央组织部副部长 张纪南
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组织部把防逃工作寓于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之中,不断健全制度、强化措施,既推动了防逃工作的有效开展,又促进了干部监督工作水平的提高。一是高度重视,把防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2010年配合中央纪委制定出台《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两项法规。2011年9月,省级追逃防逃协调机制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督促指导试点省市组织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二是严格把关,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批和管理。围绕“管好人”和“管好证”,加强对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的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因公出国人员审批管理规定》。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进行集中保管。三是认真落实两项法规,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认真组织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对全国范围贯彻实施两项法规进行全面部署,研究出台配套制度。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开展集中摸底,提出具体要求。在换届中实行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把配偶子女有无移居国(境)外的情况作为重点关注内容之一,对人选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下一步,中央组织部将继续督促指导各地做好省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重点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情况进行专项分析;继续完善出国(境)审查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好保障党员干部基本权利与加强出国(境)管理的关系,严格审查出国(境)申请,对不合规定的坚决制止,督促各地各单位做好出国(境)证照集中保管工作;继续配合有关单位建立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
加强因公出国(境)审批和因公护照管理
严防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循因公渠道外逃
外交部纪委书记 谢杭生
自2007年防逃协调机制建立以来,外交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点加强因公出国(境)审批和因公护照颁发收缴工作,狠抓制度建设和综合治理,严防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循因公渠道外逃,效果良好。一是抓教育,订制度,严把关,重监督。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深入践行外交人员核心价值观。推动制定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严把出国常驻人员“外派关”。创新监督手段,加强对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的管理。二是严格出国(境)审批与管理。参与起草《因公出国人员审批管理规定》和《因公出国(境)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在因公出国(境)团组审核过程中,严格按照规章和程序办事。三是重点推进因公电子护照项目。目前已有9省(区)19家外办正式签发因公电子护照,从技术手段上防止违法违纪人员外逃。四是完善网络监管,加大收缴力度。通过系统联网对各地外办护照颁发和收缴工作进行网络监管和评估,有效杜绝未经请示超范围颁照的情况,护照收缴率明显上升。五是强化业务指导和监督。赴地方外办和部分在京护照申办单位开展现场检查,敦促指导有关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六是积极参与境外追逃工作,以追促防。努力完善我国司法协助条约网络,大力参与境外缉捕工作。
下一步将继续强化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管理,严把审核审批关,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防逃工作的制度和机制体制建设。进一步提升因公护照签发管理水平,加强护照收缴力度,继续通过完善因公护照收缴管理系统,加大对地方外办的网络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检查指导工作力度,支持对出访团组组团情况和境外活动开展监督检查。
严格证件审批 加强口岸查控 严防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潜逃出境
公安部副部长 孟宏伟
近年来,公安部严格按照防逃协调机制的部门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严把出入境证件审批签发关,加大口岸查控力度,严防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外逃,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制度。会同有关部门下发《印发〈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受理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时,审核其所在单位意见,无单位意见的一律不予签发,防范国家工作人员未经组织批准获取因私出入境证件违规出国(境)。2008年以来,已查获177名弄虚作假企图骗领护照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二是利用高科技手段从严审查国家工作人员出入境证件申请,发现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出入境证件的,部署地方公安机关宣布其所持证件作废,并将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人事或纪检部门。三是认真做好口岸查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口岸查控协作机制,部署全国边检机关妥善处置查获的交控对象。
下一步要继续推动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制度的修改完善工作,对登记备案范围、部门职责分工、责任追究机制等方面进行修改完善。继续严格审批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并以电子护照的启用为契机,着力提升证件签发的技防能力。继续认真做好有关部门交办的口岸查控事项。
认真履行检察职责 增强防逃工作预见性、主动性、震慑性和针对性
认真履行检察职责 增强防逃工作预见性、主动性、震慑性和针对性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杨振江
党的十七大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检察职责,与相关部门紧密协作,切实加大对下指导力度,防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防逃意识。高检院党组高度重视防逃工作,多次通过召开专题防逃电视电话会议等形式,对检察机关防逃工作作出部署。二是强化措施,确保防逃工作取得实效。抓住立案前和取保候审期间等重点环节,及时采取缉控措施;加强侦查信息化建设,以科技助防逃,重点推进案件线索管理、侦查基础信息和公共信息查询的建设;加大境内外追逃力度,以追逃促防逃。2007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通过劝返、遣返等方式抓获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6人。在国内组织开展追逃专项行动,平均每年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1300名左右。三是加强指导,切实提升防逃工作能力。修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强化人员培训,会同有关单位举办多期防逃追逃培训班;充分发挥个案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加大对下指导力度;以建立省级追逃防逃协调机制试点为契机,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建立防逃工作责任制,逐步建立初查、立案、侦查等与防逃同步工作机制,推行防逃考评和奖惩机制。四是强化协作,形成防逃工作合力。加强与公安、边防、反洗钱监测等部门协作,及时制定防逃预案;运用境外缉捕追赃等工作协调机制,共同研究防逃对策;发挥检察机关侦查一体化机制作用,形成高检院统一领导、省级院直接指导、市级院具体负责的检察机关防逃工作网络和联动机制。
下一步将充分利用防逃机制等平台,发挥多部门职能优势,增强防逃工作预见性,及早采取防范措施。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将防逃作为侦查办案的重要环节加以部署,增强防逃工作主动性。继续加大对在逃犯罪嫌疑人的追逃追赃力度,抓好境内外缉捕追赃工作,保持对外逃犯罪嫌疑人刑事追诉的高压态势,增强防逃工作震慑性。深入剖析典型案件,严把人员外逃的关键环节,增强防逃工作针对性。努力推动省级追逃防逃协调机制试点工作,增强防逃工作联动性。
加强教育 完善制度 强化监督 推动防逃工作依法深入开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党的十七大以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积极配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全面加强教育培训。以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以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在公务员中大力开展职业道德培训,提升公务员道德素养和精神境界。二是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因公出国人员审批管理规定》。三是大力强化监督约束。贯彻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对非法出境或者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行政机关公务员一律给予开除处分,增强对公务员违规出境的威慑力。研究制定专项处分规章,细化出国(境)管理纪律规范。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贯彻落实。加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四是加强日常管理和指导。指导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推进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督促各级人事部门做好出国(境)人员审查、登记备案、证照集中管理等工作。
下一步建议加强防逃基础建设,对重点人员和重点环节加强监管。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形成防逃工作合力。
加强对出国(境)旅游业务的监督管理
积极防止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外逃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 杜一力
作为防逃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国家旅游局在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协调下,积极发挥部门作用,通过加强对出境游的监督管理,防止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外逃。一是结合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开展防逃工作。要求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导并监督本地区的出境游组团社按规定程序承接公务及商务活动,不得为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活动代办虚假邀请函和编造虚假行程。二是完善出国(境)旅游业务的常态化管理。对出境游组团社提出明确要求,加强服务管理,防止非法滞留事件的发生。三是加大对出境游旅游市场存在问题的治理力度。严厉打击旅行社协助游客利用旅游渠道偷渡、非法滞留行为;协调公安、工商、外事等部门坚决查处黑中介、黑旅行社等非法组织;与部分出境旅游目的地有关部门着手建立突发事件磋商及信息沟通机制。国家旅游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做好防逃工作。
加强反洗钱监测分析 坚决防范和打击非法资金外逃
加强反洗钱监测分析 坚决防范和打击非法资金外逃
中国人民银行
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国人民银行认真履行反洗钱资金监测职责,充分利用职能优势开展防逃工作。一是完善反洗钱规章,为防逃工作提供制度保障。2007年《反洗钱法》实施后,会同相关部门修订和发布《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6个反洗钱规范文件。二是完善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全面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加强客户身份识别。清理核实存量银行账户,依法查处假名和匿名账户。三是规范查询程序,提高资金外逃预警能力。制定反洗钱信息查询规定,通过反洗钱为打击腐败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据统计,2007年以来,反洗钱中心向有关部门移送涉嫌腐败线索120份,协查涉嫌腐败案件462宗。四是加强案件调查,严厉打击地下钱庄,切断外逃资金链条。2007年以来,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调查可疑线索6177个,向侦查机关报案3601起。会同外汇局和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地下钱庄专项行动10余次,破获地下钱庄450多个。五是加强宣传和研究,普及反洗钱知识,提高全社会反洗钱意识。下一步要强化信息共享,建立有效防逃壁垒。落实《反洗钱法》规定,深化部门间协作,建立信息联网共享机制;加快建立外逃人员信息库和定期通报制度,及时掌握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资金转移信息,形成防范资金外逃的预警机制。加强反洗钱国际合作,为防范资金外逃和境外追赃提供技术支持。建立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的协作机制,提高联网核查系统数据库信息质量,加强银行在账户开立环节的客户身份识别。
加强口岸监管和打击走私工作 增强防逃工作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海关总署副署长 王松鹤
党的十七大以来,海关总署按照中央部署,结合海关工作实际,认真开展防逃工作。总署党组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全国海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逃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口岸监管和打击走私工作中,充分认识做好防逃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防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是切实加强口岸监管。要求各口岸监管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口岸监管与巡查,防止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通过海关监管口岸偷渡境外。二是加大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力度,与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防范和打击利用集装箱偷渡活动的工作意见,加大对出口集装箱的查验力度,防止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出口集装箱进行偷渡活动。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走私外逃人员的追捕力度。三是增强防逃追逃工作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在海关监管和打击走私过程中加强风险分析和动态信息的搜集与研判,为及时有效地抓捕逃犯、防控外逃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为进一步做好防逃工作,建议加强防逃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间的联系与配合,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增强防逃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海关总署将继续发挥部门职能,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防逃工作。
加强对因公赴港澳证件的审批管理 严防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外逃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周波
党的十七大以来,港澳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对因公赴港澳证件的审批管理工作,堵塞因证件审批、管理不严导致公职人员外逃的渠道,严防严查违规行为。加强领导干部因公赴港澳审批管理工作,严格把关,严明纪律,加强备案。加强因公赴港澳办证签注管理工作,修订印发有关管理制度,分别从通行证的收缴保管、空白通行证的管理、档案资料的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了通行证及其签注的签发管理工作。同时,港澳办在工作中与港澳两个特区政府出入境部门保持及时联系,互通情况。今后,港澳办将在防逃工作协调机制内继续努力,强化防逃意识,加大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防逃工作。
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机制 堵塞非法资金外逃渠道
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机制 堵塞非法资金外逃渠道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近年来,银监会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金融秩序和做好反腐倡廉全局性工作的高度,始终把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内控制度和执行力建设作为防逃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探索服务防逃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一是高度重视,建立工作机构。结合监管工作实际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性质和特点,建立了由银监会机关相关监管部门和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组成的银监会防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加强防逃工作研究,提出防范措施。对非法资金外逃规律和如何堵塞资金转移渠道进行深入研究,提出防范措施建议。三是强化内控机制建设,防范金融犯罪。从引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督促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指导强化内控措施、加强信息共享交流、强化整改问责等五个方面完善内控机制。四是搭建追缴平台,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分支机构及代理行的联系,为追缴外逃资金搭建平台。五是广泛开展调研,前移防范关口。全面了解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逃违纪违法人员及其向国(境)外转移资金的基本情况,查找分析原因,做到关口前移、未雨绸缪。
银监会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控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查防结合,重在防范;改革管理并重,重在加强内控”的原则,固本清源,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制度建设、人员管理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最大限度地防范外逃行为的发生。
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犯罪推动防逃工作取得实效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 邓先宏
党的十七大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做好反腐倡廉全局性工作的战略高度,把做好防逃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近年来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挤压违纪违法资金外逃通道。2007年至2011年共破获地下钱庄案65起,网络炒汇案26起,非法买卖外汇案119起,涉案金额逾1000亿元人民币,抓获犯罪嫌疑人1000余名,行政处罚款约1.6亿元人民币,严厉打击了外汇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还通过扩大宣传与警示教育,使各类市场主体意识到参与地下钱庄的巨大风险。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加强与其他部门的配合,协调推动完善防逃工作相关监管制度,继续加大对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深入挖掘地下钱庄中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外逃资金线索,进一步要求商业银行加强跨境资金真实性审核,全力配合防逃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做好信息共享等工作,从购汇和跨境支付等方面提供资金外逃的可疑信息,努力推动防逃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