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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港府两前高官被立案起诉

香港:港府两前高官被立案起诉

    香港廉政公署17日立案起诉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展局前局长麦齐光及香港路政署助理署长曾景文,控告他们涉嫌诈骗租屋津贴共逾70万港元,他们同被控一项串谋诈骗香港政府罪名,将于18日上午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转介区域法院。
  据悉,麦齐光(62岁)及曾景文(57岁)被揭发二十多年前互相租住对方的物业单位,向政府申领租金津贴25万港元事件后,廉署旋即立案展开侦查,并在短短两星期内,于7月12日清晨采取拘捕行动,分别在两人的住所,将两人及其妻子一并拘捕,带回廉署总部警诫下录影问话,4人被扣押40小时后,于7月13日深夜获准保释外出候查,至8月10日再报到,由于廉署有待搜证,允许麦、曾等4人至今天上午再报到。
  麦齐光在廉署警诫会面录影中,不断向廉署人员解释本身情况,强调自己没有违法,又称当年几乎所有公务员都会互相租用单位,向部门申领租屋津贴,绝非是“秘密事件”。曾景文则在律师陪同下,全程“保持缄默”,没有回应廉署一切的提问。
  廉署的起诉书指出,麦齐光及曾景文涉嫌于1985年6月8日至1990年12月31日期间,一同串谋诈骗香港政府,即:虚假地表示他们在所租用的单位中没有财务权益或所有权权益,以及各自的租约均为与无关的第三者订立的真正租约;隐瞒和没有披露他们在所租用的单位中各有财务权益或所有权权益,以及租约是与对方妻子订立的;虚假地向香港政府申领和收取自行租屋津贴;以及致使一名或多名公职人员作出违反其公共职责的行为。
  麦齐光又被控2项罪名,指他分别在1986年8月29日及1988年8月1日,身为土木工程署的工程师,使用一份自行租屋津贴申请书及一份续领自行租屋津贴便笺,意图欺骗香港政府。
  曾景文还被控3项罪名,指他分别在1986年8月28日、1988年5月19日及1990年10月3日,身为运输署的工程师,使用三份自行租屋津贴申请书,意图欺骗香港政府。
  麦齐光及曾景文涉嫌分别向香港政府诈骗自行租屋津贴共约26万港元及共44.5万港元。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18日应讯。
 
来源: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