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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要“严”字当头

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要“严”字当头
○赤心木


      日前,浙江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厅联合出台的“十大禁令”,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截至目前,131人因贿选或采用暴力破坏选举秩序被查处。(2月24日《 浙江日报》)
     今年是换届年,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将自上而下集中进行换届。换届期间往往是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违规用人等现象时有 报道。随着各地换届工作的陆续展开,如何严肃换届纪律,杜绝不正之风又成为摆在各地面前的一个严峻考验。
            换届风气的好坏,直接关系换届工作的成败,关系党和政府选人用人的公信度目标的实现,关系党的形象和威信。所以,换届工作必须把正风肃纪牢牢抓在手上,筑牢纪律防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才能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在这方面,笔者以为,关键要突出了一个“严”字。让投机钻营者无机可乘,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让触犯法纪者受到惩处。
       要严格监督。监督是最好的防腐剂。要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有关法规、制度和各个环节,通过开通电话、信访邮箱和网络等举报平台,畅通举报渠道,把提名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个环节都置于组织、干部、群众的严格监督之下,做到全程把关,全程跟踪。同时,要严厉查处。查处是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惩戒。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等行为,要坚持露头就打,从快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始终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要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换届风气责任制,把换届风气考核作为评价换届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惩治违纪行为不力、换届风气不好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命严方可以肃兵威,令重始足于整纲纪”。保证换届纪律和风气,最坚决的态度、最刚性的纪律和最有效的措施才是最坚强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