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票贿选是得不偿失的“投资”
拉票贿选是得不偿失的“投资”
2011年是省市县乡党委换届之年,在这个干部大调整时期,一些干部片面地把岗位的“上”作为一种追求,一心想着在换届中得到升迁和提拔,这种“一心向上”的心态导致有的干部剑走偏锋、铤而走险,运用各种手段、各方关系拉票贿选。
西部某省会城市市长无视党的组织人事纪律和选举纪律,在省“两会”期间干扰人代会选举,被免职并受到党纪处分;湖南一干部在乡人大代表会期间拉票贿选,被开除党籍。去年底以来,一些违反换届纪律的案件纷纷得到查处,同时也带给我们深刻的警示,任何扰乱“选举市场”秩序的不正当“投资”行为,早晚会露出马脚,必然得到相关党纪国法的严惩,当事人不但不能获利,还会赔得“人财两空”。
全国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视频会议强调: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可见中央整治换届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坚决态度,同时也告诫那些心术不正想浑水摸鱼者: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因此,干部们在换届中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去参与拉票贿选等高风险、高投入、负收益的“投资”,自觉做到以平和的心态,正确面对岗位调整、进退去留等;坚持党性原则,不可为自己的“前途”放弃应尽的职责,更不能违反纪律;能够服从大局,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党的利益的关系,服从组织安排。(永均)
来源: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