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百家诤言

“三公”经费:公开不是休止符

“三公”经费:公开不是休止符 
石家友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今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将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表示,此举意味政府在“三公”消费方面透明度的提升,也将形成一种示范作用,会对各地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他认为,有一些地方可能会因此跟进,出台类似措施。(3月25日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显然,作为持续关注“三公”消费的人大代表,叶青“有一些地方可能会因此跟进”的预测充满了乐观的色彩。当然,他的乐观言之成理:一旦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得以公开,地方的公开必将水到渠成。这没有悬念,这是上行下效使然。
  因公出国出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所谓“三公”消费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多年来的全国两会上,总有代表委员拿它说事,而且一说到“三公”,往往就成了两会的明星。不仅如此,近年来随着政府预算公开的风行,细心的评论人士总要对“藏”起来的“三公”耿耿于怀,拿它做文章一准能赚到稿费。现在呢,上上下下的“三公”经费公开呼之欲出,也许它会从明年的两会热点中“退休”,也可能会就此断了一些评论人士的“财路”。我承认,跟“藏在深闺人不识”比起来,公开透明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
  但我又觉得,公开充其量只是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与知情权相比较,监督权的实现更重要。更何况,现在各级的“三公”还没有公开——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要在今年6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央财政决算时才能公开;地方公开能有多少“跟进”、能“跟进”到什么程度,都还是个未知数。假使到时候,都能像叶青代表建议的那样,不是笼统地公布数字,而是明确说明了这些数字是怎么来的,标准是什么;统计到的是哪一部分经费、没有或者不能进行统计的又是哪些部分——也并不意味着公众就可以监督了。也就是说,“三公”的问题,不能仅仅停留在公开的层面上。
  什么叫“可以监督”?我理解,监督就是要能“当家”,要能更正。每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都会对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意见,最后经过审议付诸表决的报告也会作适当修改。比如今年两会上,国务院就吸纳代表委员的意见,对政府工作报告做了9处修改;最终版本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与提交的草案相比,也有38处修改(3月14日新华网)——这才是真监督。
  从已经呈现的政府预算公开的样本看,可能都存在无法监督的问题——公众无法针对问题表达诉求,即使表达了诉求也无法更正。我看这样的问题还会在“三公”公开中延续:有疑问的开支能不能要求相关机关给一个合理的解释?不合常理的开支有没有一个救济的渠道?对相关责任人如何处理?……解决这些问题,还需要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否则,一晒了之的公开之后,“三公”乱象仍然得不到扭转,公开也就失去了意义。
 
来源:求是理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