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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一把手”“一把抓”

谨防“一把手”“一把抓”  

 
  近日,中国新闻社评论指出:近年来,一些领域和地区“一把手”带头贪腐的现象引发各界关注。并提炼了祝福恩在《学习时报》刊载的文章,希望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
  文章内容概况起来就是“一把手”在财政、人事、事务、监督方面的“一把抓”,缺少权力方面的制衡和监督,从而造成了官员腐败甚至是一家人的腐败。
  “权力使人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使人腐败”,某些“一把手”实际掌握着过多的权力并且缺少必要的监督,形成了财务上的“一支笔”,独揽财政大权;用人上的“一人定”,自由决定人事任免;事务上的“一霸主”,民主集中制只有集中,没有民主;监督上的“一空文”,权力监督形同虚设……由于对权力的“一把抓”,“某些人就摆正不了自己的位置,不讲究班子的团结与分工,人财物实权“一把抓”或“一把搂”,就是不管虚的机关党建、信访和难办的民生工作”。由此,腐败也就在所难免。
  “谁来监督监督者”,这是由来已久的一个政治学命题。由于法律、制度、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行政权力缺乏必要的监督,甚至在某些地区,政府成为了实际上的监督者,人大及检察机关的监督权被大大弱化。某些政府部门的“一把手”成为地方的“一把手”,以至形成了“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虚、纪检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新闻监督太弱”的局面。要改变这种局面,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人大职能,完善人大成员配备。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对政府有监督权。人大代表特别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多为前政府官员,是政治精英,对政府各方面工作非常精通,了解政府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能够针对问题找出应对方法。但同样的,前政府官员由于其本身的政治背景及形成的政治网络,使其在监督政府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官官相护的现象。因此,要完善人大成员配备,增加社会各界人士在人大中的比重,变政治精英为社会精英。
  二是促进司法改革,增强司法机构自主性。为保证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更好的监督政府,改革财务制度,设立专门财务机构或者由国家司法机关独立掌握财政权,并在财政上接受人大、政府监督,以减小政府对司法机关的影响。
  三是加强内部监督,拓宽申诉通道。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对各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能够通过更为有效的途径上传到上级相关部门,避免“一把手”一手遮天。
   四是加强舆论监督,做到言论自由。充分发挥新闻、报纸、网络等媒体作用,使“一把手”的行为时时刻刻都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使其不敢腐败,不能腐败。另外加强对媒体的法律保护,避免其被某些人利用,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笔杆”。
  监督并打击“一把手”的贪腐已成为反腐败斗争的艰巨任务和重点。如何解决好对政府、对“一把手”的监督是摆正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庆幸的是党和国家已经认识到了这些问题,各方面的改革一直都没有放松过,并卓有成效。但仍需继续分化制衡,强化制度约束,加强各项监督,特别是群众监督,真正使一把手的各项工作做到明处、实处,做到群众心中。
来源: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