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以人为本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人无信不立,企无信不兴,国无信难强。曾几何时,假数字、假政绩、假文凭、商业欺诈、制假售假等现象屡屡发生,诚信缺失已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毒化了社会风气,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和法制经济。“市有信则立,市无信则废”。然而,信用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能仅靠道德教化,还需要社会诚信体系来维护。“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社会诚信体系通过对失信行为的记录、揭露、传播、预警,让失信者付出代价,从而达到惩戒失信、褒扬守信的目的。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不仅能弘扬传统文化,更能推进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制度建设,形成“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荣辱观,这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制度保障。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诚信体系建设。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要求,要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近年来,一些部门和地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诚信体系建设试点。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我国的诚信体系建设还比较滞后。面对这样的严峻形势,建设诚信体系已是迫在眉睫,时不我待。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应当以法制为基础,以信用制度为核心,以健全信用记录为重点。目前,我国有央行建立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有税务、工商、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的行业信用系统,也有地方政府建立的区域信用系统。要在以往的基础上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公开的、完善的社会信用网络,形成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机制,真正使其“一处失信,处处难行”。
我们相信,随着诚信体系建设的提速,诚信必将成为诚信者的“通行证”,信用也必将成为信用中国的“新名片”。 来源: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