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百家诤言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需警惕“四化”现象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需警惕“四化”现象 
张乐贤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成果,关系到党的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筑牢群众基础,营造有利农村经济发展良好氛围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几年,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基层干部组织中出现了廉政意识淡薄、民主管理意识低下、工作形式化、作风简单粗暴等“四化”现象,影响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健康发展。需要加以警惕防范。
  干部作风不实,廉政意识淡化。部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期性、重要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民主意识、纪律观念淡薄,有的自觉不自觉地把经济建设与反腐倡廉工作对立起来,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状况。一部分干部自我认为手中无权、又不管钱,不贪就是“廉”;工作中安排的工作我去干就是“勤”;在廉政监督中认为是上级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的事,“事不关已,高高挂起”,不讲任何人的好坏,也不得罪任何人,做“老好人”。
  干部以权谋私,办事搞特殊化。当前有一些农村基层干部法制观念淡薄、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等问题还比较突出,有的基层干部在村庄整治、土地转让、出租、工程发包工作中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或用人唯亲,搞宗派主义;有的在宅基地划分、低保对象确定等工作中依仗权势,为自己和亲友谋取利益,搞特殊化,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影响基层政权的稳固。
  制度执行不到位,约束力量弱化。在实际中,许多地方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加强了制度建设,但在工作落实上不够到位,书面的多、上墙的多、口头的多,存在“走过场”现象。这些村虽然都按照要求制定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但在具体操作中不按规定执行,规章制度的制订仅仅是为了充门面,应付上级检查。如村务公开虽然实行多年,但普遍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只满足于将“村务”贴出来了事,至于公开后群众有何意见,对群众的意见如何处理,却重视不够,无法实现有效监督;有的村向村民代表报告工作简单,对重要事项藏头盖尾;有的村干部不愿接受村民质询,村务公开内容不真实,损害了村民知情权。
  权力过于集中,监督体系软化。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一把手”,集人权、事权、财权于一身,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公共权力过于集中,其他党员干部怕惹人、怕惹事,对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不敢监督,不敢揭露,使少数农村不良风气成了“小气候”。特别是有的村在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理财小组作用的发挥、对农村财物审计等方面仍有漏洞,需进一步完善;村级民主决策尚不规范,有些村干部决策不民主,办事不公开,搞“家长制”、“一言堂”,党内民主监督弱化。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