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突出位置
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突出位置
胡德强
胡德强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全党必须警钟长鸣,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将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究竟怎么摆?贯彻落实好总书记这一讲话精神,需要我们各级各部门、尤其是纪检监察部门深入思考。
一是认识上要摆正,纪检监察工作要以服务中心、服务全局为第一要务。从根本上说,就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要放到各地各级的全局工作中来谋划,围绕全局服务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作用,成为加快经济发展的“清障车”和“助推器”。首先,要保证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不走样。实现这一点,就是要实行监督检查责任制,细化任务、责任到人,不让决策在推诿中空转,不让机遇在观望中错失,不让发展在等待中停滞。其次,要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比如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工作,严肃查处损害发展环境的问题及案件。第三,要向腐败高发区“亮剑”。特别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紧抓优质、高效、廉洁的“生命线”,做到廉洁与工程项目建设同行,对暴露出来的问题绝不遮掩,一查到底。
二是执行要过硬,纪检监察机关要对违法违纪案件全力查处,严惩不贷。首先,纪检监察队伍自身要过得硬。“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如果纪检干部自身经不起考验,整个纪委的威信都会丧失。其次,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要敢于动真碰硬。查办案件是我党同腐败分子最直接、最激烈的较量,是纪检监察工作当中风险最大的工作,执纪办案,惩治腐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天职,是使命,是份内之事,不办案就是失职,办不好案就是不尽职。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斗争,敢于得罪人,敢于硬碰硬。第三,所办案件要过得硬。这就是说,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业务能力,所办的案件都要能成为铁案,经得起历史考验。
三是着力点要摆稳,要以民为本,全心全意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首先,树立为民执纪的意识。“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群众听民声、察民情,珍惜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办好案。既要重视查处大案要案,又要重视查处侵犯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人民利益的守护者。其次,完善服务民生的工作机制。要以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尺”,在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部门,建立联系点,聘请联络员,设立直通热线,形成多方联动、反应敏捷、运转高效的联动机制,及时掌握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创新信访工作机制,改变坐堂接待、文来文往的工作方式,变当事人上访为工作人员下访,切实做到深入基层,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认真负责地为群众解决合理诉求。第三,通过纠风正纪保障群众利益。要强化对各项民生工程的监督检查力度,探索研究纠风工作办法,从源头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以制度保证群众利益被充分考虑、群众意愿被充分尊重,最大限度防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作者系中共宁乡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来源:《长沙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