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一把手”要管好下级“一把手”
上级“一把手”要管好下级“一把手”
地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在一个地方或基层单位处于权力最高层次和核心位置。这种权力运用正确,就能够促进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改革发展等各项事业。但是如果运用不好,也很容易产生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和决策失误的问题。
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需要各级领导班子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不断强化集体领导作用,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使班子其他成员、下级组织、干部群众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同时,也有必要强调和重视上级“一把手”严格管好下级“一把手”。
上级“一把手”的评价、看法、意见,对下级“一把手”的政绩评定、进退留转、前途利益有着重要影响,下级“一把手”一般会很在乎、很重视。上级一把手的严格要求和监督,对下级“一把手”会产生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把下级“一把手”管好了,自然有人管理好下面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这就好比是抓住了“纲”,而党的建设的其它工作就好比是“目”,“ 纲”举则“目”张。
各级党政“一把手”,必须把严格管好下级“一把手”,作为首先应该履行好的重大责任。要利用各种机会对下级“一把手”进行谆谆教诲,提出明确要求。注意经常了解下级“一把手”的思想、作风、工作情况,形成谈话和随机检查制度,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指出,严肃批评,督促纠正。面对下级“一把手”的阿谀献媚、送礼行贿,要坚持一身正气、不留情面、坚决斥退。对决策失误、工作失职、滥用职权、用人失察、群体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的,要铁面无私,严格问责。
严格管好下级“一把手”,并不是事事都要上级“一把手”亲自去做。要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和规定,切实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对违纪违法的下级“一把手”,要尊重执纪执法机关的查处意见,做到依纪依法,不枉不纵。注重制度的建设和执行,用制度管理和规范下级“一把手”的从政行为、个人行为。加快建立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机制,强化结果运用,着力形成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正确用人导向,促使下级“一把手”既向上级负责,又对群众和事业负责,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杨越)
来源: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