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忧患意识 忠实履行职责
增强忧患意识 忠实履行职责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谆谆告诫全党要经受住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和外部环境考验,坚决消除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和消极腐败的危险。这是我们党对所面临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冷静分析,是向全党发出的深刻警示,振聋发聩,令人警醒。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忠实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优势,直面迎接“四个考验”,积极化解“四个危险”。
我国经济经过持续多年高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生活大大改善。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当代中国正经历着空前广泛的社会变革,这种变革在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如果我们党不居安思危,让鲜花掌声淹没了群众意见,让成绩数字掩盖了存在问题,让发展成就麻痹了忧患意识,就很容易滋生“盛世心态”,进而固步自封、停滞不前。因此,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各种考验、各种危险将长期地摆在我们面前,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在这种背景下,我们党强调要居安思危,不断增强忧患意识,意义深远而重大。
忧患意识的背后,是执政党的精神自觉,是执政党对形势的清醒洞悉。对于成熟的执政党而言,忧患意识必将成为一种精神动力。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务必要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面对“四个考验”和“四个危险”,要有所触动、受到启发、得到警示,真正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全局之中,寓于各项改革和重要政策措施之中,找准目标定位、打开工作思路、明确主攻方向,强力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监督检查、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等方面发挥服务保障和促进作用。要紧紧抓住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各个环节,延伸思考、综合施策,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改革的推动力、纠风的矫正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力求抓创新、出特色、显亮点,以重点工作的成效带动全局工作的发展,以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整体建设的推进,不断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综合效能。要加强专项治理,把截留、挤占、挪用强农惠农资金,征地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等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在建立长效机制和力求实效上狠下工夫,使广大群众生活在“更加公正、更加和谐”的社会中,过上“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的生活。要着力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把突破点选择在思想教育上,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根本点放在提高制度执行力上,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把着眼点放在完善领导干部考核机制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把关键点放在监督管理上,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努力使反腐倡廉建设更扎实、更深入、更有效,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作者李洪斌系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