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干部“大戏”,纪检机关不能仅作“友情出演”
选拔干部“大戏”,纪检机关不能仅作“友情出演”
付 娜
付 娜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严格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是中央的一贯要求。为落实这一要求,在干部任用考察中,认真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让拟任人选过一过“纪律检查关”非常重要和必要。(据人民网)
近年来,“带病提拔”干部的新闻屡见不鲜,折射出我国当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上的漏洞。中组部在今年“省市县乡”四级换届的重要关口重申“干部提拔必须过纪律检查关”这一重要纪律,将纪检监察部门推上干部提拔这一“大戏”的“主角”位置,彰显出“建立科学选人用人机制”的决心。
违纪干部“带病提拔”的常见类型,有藏而不露型、露而不究型、究而未定型,以及明知故犯型等四种。究其原因,除组织部门对“德才兼备”原则的把握出现偏差、考察工作不够细致导致结果失真外,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提拔干部过程中监督机制过于薄弱,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因此,切实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在干部任用考察过程中,坚持纪检考察关口前移、听取纪检机关意见、纪检监察全程把关、纪检结果一票否决等制度,对有效遏制干部“带病提拔”现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过纪律检查关”,要确保纪检部门权力有效行使。当前各级党政部门,特别是基层部门,人事关系复杂,矛盾冲突较多。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工作、行使权力时,常会碰到重重压力和阻力。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要充分调动纪检干部的积极性,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集中精力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去;并且,需要对纪检监察干部在使用上、权力上给予政策支持,使纪检监察干部能够放心大胆地行使监督权利,克服一切客观因素带来的不便,让选人用人在科学周密的程序和制度面前不能专权,真正守住干部任用的“纪律检查关”。
“过纪律检查关”,要确保纪检监察结果落到实处。行使纪检监察权,要防止走过场、“跑龙套”。应确保纪律检查程序贯穿干部选拔任用、考核提拔的全过程。使纪检部门真正走上干部选拔的“前台”,成为“主角”。对拟提拔的干部,在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前,要先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对在干部考察过程中反映有违纪问题的,要在认真调查后决定是否提拔使用;对关键岗位上的领导干部,如发现有严重违纪情节,要当机立断进行岗位调整;对“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的干部,要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失察责任。使纪检结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切实选拔出廉洁过硬的干部队伍。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