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私念猛于虎党员干部当自警
“借钱”私念猛于虎党员干部当自警
白洋淀的芦苇
白洋淀的芦苇
乌鲁木齐市房产管理局原局长唐庆令,因为一笔10万元人民币和一笔5万欧元的受贿,于近日站在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唐庆令辩称钱是借的。(来源:人民网)
相对于唐庆令的受贿数额、受贿理由,我更在意其对于受贿的辩解。据唐所说,10万元和5万欧元不是受贿而是因事向别人借的。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借钱”只是幌子,以权谋私才是实质,唐庆令根本就是在狡辩。当然“借钱”一说,并非唐庆令的“发明”,早在其之前,有过“借钱”经历的落马干部已有很多,比如王海风、罗亚萍等。“借钱”越来越成为一些贪官疯狂敛财堂而皇之的理由。为何他们“借钱”能得手呢?原因很简单,因为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为自己谋私利的资本,而掏钱者也正好借机“进贡”以换来自己的某种利益。然而,权钱“买卖”之下,损害的是人民的利益,是政府的诚信,更是毁灭自己的万丈深渊。可以说,“借钱” 私念猛于虎,党员干部应时刻自警、自醒,把“借钱”的念头从头脑中彻底清除,把“借钱”二字从为官“字典”中彻底抹去。
诚然,政府官员的工资待遇不高,经济收入更谈不上丰厚,甚至在当今社会算得上清苦,但是这不应该成为谋取个人私利的理由。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既然选择做共产党的官,就要甘愿做人民公仆,甘愿为人民谋利益,担当起造福一方的重任。像杨善洲那样,一辈子坚守共产党员的精神家园,一辈子追求奉献、不求索取,一辈子为人民服务,守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人民赋予的权力只能服务人民,任何凭借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都是同党和人民对立的,最终只能落得身败名裂的下场。
因此,为官者要慎独。《礼记·中庸》:“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指的是人们在个人独处之时,也能严于律己,谨慎对待自己的言行,不逾矩,不越轨。在欲望前,紧锁心扉;在诱惑前,莫动贪心。心中常存戒尺,才能出诱惑而不染。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