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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丈夫”咋成了贪腐女副县长落马的推手?

 
“贪丈夫”咋成了贪腐女副县长落马的推手?
 
余兴辉
 
  3月3日,安徽省怀远县法院作出宣判:“被告人陈淑英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听着庄严的宣判,站在被告人席上的陈淑英缓缓地闭上了眼睛,两行悔恨的泪水顺着苍白的脸颊流下。(人民网 5月3日)
  是什么让这名曾经春风得意的女副县长身陷囹圄?又是什么让她悔恨不已? 面对5万贿款,陈淑英一度很纠结 最后她还是收下了,结果在“贪丈夫”推动下,她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 。
  陈淑英案例警醒领导干部要经得起利益的诱惑。最初的5万元打开了这位女副县长的受贿之门,陈淑英很纠结收与不收第一笔5万元贿款,正是这瞬间的纠结,让她陷入了万劫不复之地!很快,这笔钱被她用于新房装修。 贪欲的大门一旦打开,就无法关住,已尝到“糖衣炮弹”甜头的陈淑英,再也没能舍下那份甜。纵观陈淑英从副县长沦为阶下囚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她走上领导岗位后,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没能遏制住自己心里的欲望,开始追求财富、追求享受。正是在最初的5万元贿款上,陈淑英从纠结不定,到被动收下,从而打开了她思想防线的缺口。
  领导干部要管好身边人。家人助贪 贻害无边,防治腐败,既要对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又要教育好管好领导干部的身边人。在陈淑英收受贿赂的过程中,她的丈夫丁某是一个关键人物。 在陈淑英家中,丁某掌握着家庭的经济大权,家里的钱都是他在管。作为陈淑英的丈夫,如果在妻子第一次收钱时,丁某能够善意劝诫,及时把陈淑英的那丝犹豫扼杀掉,也许陈淑英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如果丁某能够守住自己的底线,不接收邹某、杜某送来的钱,并及时把以前收的钱退回去,陈淑英也许不会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然而,面对邹某、杜某送来的钱,丁某是来者不拒,到后来竟然发展到不分场合地收钱,既把陈淑英推向了犯罪的深渊,也毁了幸福的家庭,此类家人助贪型腐败案件值得重视和反思。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