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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工程腐败”还要下苦功

治理“工程腐败”还要下苦功

 
 
  最高检、监察部17日通报工程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查办案件情况,并公布了20起典型案件。通报情况显示了“工程腐败”治理的显著成果,但同时也揭示出工程建设领域仍是腐败易发多发的现实。
  从20起典型案件来看,腐败已渗透到工程决策、土地出让、招标投标、工程发包、物资采购、资金运作、工程款结算等多个环节,涉及廉租房、地铁、水利、房地产、征地、矿产、学校、公路等诸多领域。其中以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收受贿赂、权钱交易的问题最为突出,违法违纪行为触目惊心。
  工程腐败是个老大难问题。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接二连三,一些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甚至索贿受贿已成工程承包中的潜规则。为此,2009年8月中央决定用两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专项治理,目前专项治理时间已过大半,何时破解“工程上马,领导下马”仍备受社会关注。
  工程建设领域成为官员的“高危领域”再次印证了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失去了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在通过查办案件震慑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如何限制官员权力寻租空间,让其不想不愿不能不敢腐败,是更为迫切的治本之策。
  体制机制创新是从源头预防和治理工程腐败的有效途径。当前,某些政府部门集审批、执法于一体,权力过于集中;对招投标等活动的管理监督又分散在各地的不同机构;对掌握关键权力的官员特别是“一把手”,则欠缺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管理制度。从制度、体制、机制上加快改革创新,方能有效防止腐败分子“前腐后继”。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等易暗箱操作的环节,可以考虑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介入整个流程,避免由个别领导拍脑袋决策。同时,要多运用网上公示、政务公开、事后审计等手段,拓宽举报渠道鼓励公众举报,让有心钻空子搞腐败的人无机可乘、无以遁形。
  再严密的制度,再科学的设计,得不到切实执行只能是空对空。当前,要从制度的最初设计上就加以注意,增强可操作性,堵塞易导致制度执行落空的漏洞。要克服短期行为,经常抓、反复抓,提高纪检监察制度的执行力。另外,也要不断完善与创新教育内容和方式,增强党员干部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治理工程腐败不可能“一抓就灵”,也不可能“一招制胜”。但多在治本之策方面下些苦功夫,工程腐败的“周期律”终会有被打破的那一天。(记者周英峰)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