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杨强大肆卖官缘何轻易得逞?
公安局长杨强大肆卖官缘何轻易得逞?
特约评论员 巴山泥
特约评论员 巴山泥
据6月20日《南方日报》报道,茂名茂港区原公安分局局长杨强犯受贿罪(513.52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人民币823.89万元、港币82.43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强获重罪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大肆卖官,借口改革换岗,暗示要送8万元才可以提拔,干警排队送钱,其手下就有36名行贿买官的干警,仅卖官就收受345.58万元。且这些行贿者都如愿以偿,被提拔为副局长、派出所指导员、派出所所长、主任科员等职,涉及治安、刑侦、经侦、禁黄赌毒等警务工作的各个领域。
将干部提拔作为摇钱树,这是贪官的管用技巧。特别是个别主政一方的市、县委书记,如,黑龙江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湖南株洲县原县委书记龙国华等,或主管干部人事工作的组织部长,如,浙江省原组织部长徐国建、江门市原组织部长叶启等。他们人事大权独揽,“靠山吃山”心理作俑,卖官收受贿赂,顺手拈来,成就贪腐路,似乎见惯不怪。
然而,作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的杨强,禁然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也大肆卖官,且累累得逞,买官36人,受贿345.58万元,实在让人有些匪夷所思。
这36名干警买官得逞,就算是派出所所长、指导员、主任科员都是副科级以上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这些都属于区管干部。其选拔、管理、监督和考核,都应当由区委组织部、区纪委负责的,就算是股级干部的选任提拔,也都要组织人事部门派人员参与,并经审核才能任命的。实在不明白,难道这些干部的提拔,就凭公安局长拟个名单过去就敲定了?咋就那么顺风顺水呢?难得这就是干部考察常态?就听单位“一把手”的?
由此可见,在实施干部考察时,绝对是走了形式,因为杨强不但是公安局长,令人生畏,而且是区委常委,不单是尊重,还需巴结。所以,只要是杨强提名的干部,岂有信不过的?派干部去做个样子、走走过场、罗列些千篇一律的考察材料,履行个程序便可,发现有什么问题,干部群众有什么意见,也就聪耳不闻、管不了那么多了,履行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意志要紧。干部选拔原则“德才兼备”、“唯才是举”,也就异化为“得财垫背”、“唯财是举”了。
如此这般,买官卖官,也就太容易得逞了,“带病提拔”、“贿赂上岗”也就再自然不过了。而花钱买的官,自然要赚回成本。杨强也不忘给大家找出路:授意下属允许他人在茂港辖区开设赌场,大肆收受赌场“保护费”,大家各得其所,杨强自己就分得118.25万元。
所以,杨强卖官得逞,搞得公安队伍乌烟瘴气、腐败成风,与监督缺失密切相关,干部选拔走过场更难辞其咎。在杨强收到严厉惩处的同时,是否也该追究其他人的责任?
来源: 新华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