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官短信误发”并非只是技术问题
“买官短信误发”并非只是技术问题
叶红红
叶红红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李强日前向省公安厅领导发短信买官,却群发给了“所有中层干部”,李强目前已经被免去副区长及公安分局局长职务(7月24日《西安晚报》)。
将应发给领导的短信,错误地群发给了下属,这样的错误的确很低级。这跟“微博局长”,江苏溧阳卫生局局长所犯错误如出一辙,都是因为“业务不精”将内情公之于众,自己将自己“拉下马来”,闹了一个“政治笑话”,引得公众围观兴趣大增的同时,又对官场现状有了更多的担忧。
假若这事没有“失误揭露”的话,后续的发展会怎么样?不难想象,即便买官者一时没有得到理想中的官位,但也不会损及现在的地位;另一种可能就是,他的愿望得以实现,其买官行为有错,那卖官行为又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更令人难以想象的是,在强大的组织人事面前,为什么买卖行为能够顺利得以实现呢?
针对换届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中组部明确规定,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但问题在于,制度的严厉要靠有效监管去实现,现在买官和卖官的现象很多,可是这种违法违纪的事怎样才能发现呢?买卖双方本人如果不说,那么这个禁令还有作用吗?违纪的人有那么傻地去揭发自己吗?
无论是GSP手机定位管理干部8小时外,还是设置“廉政屏保”,甚至规定每天定期汇报工作,对官员的监督管理更多侧重于“技术环节”,强化“人海战术”。专门的监管机构人数,从数万人增加至现在的几十万人,但不正之风依然严峻,监管成效并不明显。很显然,若没有公开透明的用人制度,若没有将群众和社会监督纳入其中,仅靠体制内的监督就会难以奏效。
“买官短信误发”不仅仅是个技术问题,其至少透露出两点信息:一是证明现行的用人和选拔机制还有很大的“不透明性”,使得“暗箱操作”有了广泛的市场;二是对于“买卖行为”的处罚还失之过软,难有警示之效。一方面,既要惩处“买官者”,更要教育“卖官者”,才能“堵住两头”,防止重演;另一方面,对买官卖官者不能仅限于行政处罚,法律追究不能成为摆设。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