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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医跑跑”不能止于免职

追责“医跑跑”不能止于免职  
侯金亮

    备受社会关注的上海“医跑跑”事件昨天有了官方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病人死因为“吸入大量一氧化碳中毒”,记者昨日从上海市卫生局获悉,经公安、消防、卫生部门认真查核,事故原因已基本查明,相关责任人已得到处理。目前,事发医院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陈爱东已被免去相关职务。(9月4日《广州日报》)
    “用爱支撑起你的爱,用心来倾听你的心,圣洁的双手,点燃生命的火焰,慈祥的笑靥,抚慰受伤的心灵”。以此为院歌的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却“诞生”了一位“医跑跑”,关键时刻,正在抢救病人的医生扔下病人,逃离手术室,导致病人死亡。事故原因查明之后,医院副院长被免职,院长被警告,在笔者看来,这是一个在较为惯常的处理方式。
    如此处理方式,未免让人担心医院方面反思不足。事件发生以来,舆论的焦点集中在医生的医德和医院的责任方面,就像当年的“范跑跑”一样。笔者以为,其实这没有什么可争议的地方,不论教师、警察还是医生,这些特殊职业者本身就意味着责任。教师不能因为危险而抛下学生,警察不能因为歹徒手中有利刃而逃跑,医生的手术台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战场,“医跑跑”无疑是战场上的逃兵,理应受到谴责。
    当然,将关注的重心集中在医生的责任与道德上,忽视了问题的另一面:不管是医院还是其他公共场所和机构,必须具备最基本的应急机制。事件发生后,医院方面辩解称:当时病人并不适合移动;贸然解除止血带、拔掉呼吸机可能会危及生命。在当时情形下,也许确实不应移动病人,但医院缺乏相应的预案也是不争的事实。这不仅是医生和护士的职责问题,也暴露出医院方面的管理短板,这才是值得深究的问题。
    偶然的事件背后往往蕴含着必然,一个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其背后往往经历了一个长期的隐患积累过程。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法则强调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显然,医院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不是一天两天了,连最基本的应急预案都没有,可见其漏洞之大。
    对此问题的追责只限于副院长免职,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真正需要的是,对整个医院的管理体制进行深刻的反思并进行“大手术”,对相关责任人也应严惩。对此问题必须进行深度追责,而不是蜻蜓点水式的敷衍,否则悲剧很可能重演。
来源: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