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综合素质提高是廉政风险防控的基石
领导干部综合素质提高是廉政风险防控的基石
管荣保
管荣保
贺国强在全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现场会上强调,要扎实推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不断取得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新成效。(《人民日报》)
廉政风险的防控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一项有效措施,如何使防控得到有效实施,我觉得还是要从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入手,只有领导干部整体素质提高和廉洁自律加强了,那么,我们梳理出来的廉政风险点才能得到有效地防控。否则,即使将风险点梳理出来,无论多细多实多准,对于极少数领导干部来说,还是一纸空文,用群众的话来说:这把防控锁“只能锁君子,不能锁小人”。
提高领导干部廉政意识,使其带头开展廉政风险的防控,并以此作为源头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不同岗位、不同职务都可能存在不同的廉政风险点,或高或低、或大或小,我们防控的是这个岗位潜在腐败因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谁,只要在这个岗位上,都没有特权,都是防控的重点。只有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以及岗位人员的勤政廉政意识和履职水平,“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廉政风险点才会发挥其应有作用。否则,在一个民主气氛不浓厚、权力操作不透明的单位或部门,任你廉政风险点多明确,一些人依旧还会我行我素,制度只会用来管束别人,而于自己,则另当别论,那风险防控都不会起效果。
因此,对于防控对象,一定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对象,要像贺国强书记强调的那样:“要突出重点对象,着力规范领导干部特别是掌握人事权、执法权、司法权、审批权、监管权等权力的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只有提高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使他们成为主动接受监督、遵守廉政各项规定的表率,把权力放在阳光下操作,我们的防控才会有效果、见成效。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