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盯牢离职官员的“影子权力”

盯牢离职官员的“影子权力” 

  1月16日,山西省纪委监察厅通报,山西运城永济市检察院提前离岗干部马锋及团伙成员,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违法犯罪行为。该案共查出违纪违法公职人员68名,其中12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见1月17日《东方早报》)
  离岗官员搞腐败,甚至是涉黑并不罕见,令人惊诧的是,山西运城永济市检察院提前离岗干部马锋,竟然成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从纪检监察机关已查证的事实来看,马锋的“后权力时代”还真是“伤不起”!
  离职官员成为“黑老大”,除了本人利欲熏心外,监管制度的缺位是一大原因。目前,在一些地方,退休官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权力期权化的现象比较突出,有的官员利用在位时的权力为企业、个人牟取非法利益,退休后再“连本带利”提取好处。因而,预防退职官员违法犯罪,不能等到病入膏肓再来求医问药。必须未雨绸缪,寻求规范权力运作与官员财产申报等预防制度来“冬病夏治”。
  我国不少地方虽然规定了官员辞职3年内不得在原管辖范围经商等,但“权力冷却期”较短,更重要的是执行中遭遇各种潜规则,不足以对“影子权力”的影响形成有效遏制。因此,必须通过完善《公务员法》和相关纪律制度,一方面建立离职官员从业限制与回避制度,细化从业领域与禁止涉足的行业,规范离退休返聘人员的监管制度,做到监管有章可循,问责具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将离职官员纳入日常监督视野,做到终生跟踪,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制止和查处。对期权腐败行为,必须以零容忍态势处罚到位,严惩违法犯罪者,不让“影子权力”滋生的腐败现象恣意蔓延。 
 
来源: 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