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应多些“大动作”
反腐应多些“大动作”
王家宏
王家宏
记者25日从中共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向甘肃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交的工作报告获悉,甘肃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甘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万余件,给予党政纪处分五千余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6人,县处级干部两百余人。(4月26日中新网)
反腐,是当下群众最为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对于腐败的惩戒,中央花了不少力气,惩罚力度不可谓不大。奈何腐败问题一直得不到彻底解决,并且大有“前腐后继”、“杀而暮犯”之势,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其实仔细分析看来,这种现状的出现,还是反腐的力度不够造成。虽然中央反腐决心很大,也出台不少硬措施,但到了地方,往往是思想意识不到位、执行力度也不到位。很多地方并没有下真功夫、花大力气来对待腐败问题。少数干部腐败侥幸心理仍然不灭,一些监督机构对腐败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仍然存在,这给反腐带来不小难题。
现在,像这种“一查查一串,一抓抓一窝” 的现象可以说屡见不鲜了。在笔者看来,在目前的反腐形势下,这样的“大动作”很有必要。中国古代有“罚不责众”的说法,很多官员正是抱着这样的想法,一人搞腐败不放心,要把同事、朋友拉进来,他才能心安理得,以为这样即使被查处,也不是一个人的事,甚至还可能因为多人腐败,监管部门不好“罚众”而逃避惩罚。因此,地方对于腐败的整治,搞一些“大动作”,多查一些贪腐窝案,是很有必要的。只有地方痛下狠手,才能保证中央的反腐政策落到实处。
甘肃反腐五年处分五千余人,通过大规模反腐,有力震慑了腐败分子。这种反腐的“大动作”,在其他地方也很少见。也只有这样,才能唤起干部筑牢抵御腐败诱惑的思想防线,震慑腐败分子。对于腐败分子的惩戒,要严肃、严厉,不能“抓大放小” ,也不能用“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给腐败分子喘息的机会。
反腐只有地方肯下真功夫,痛下狠手,才可能有实际性效果。在对待腐败问题上,既要重视从源头防止腐败,又要重视坚决惩戒打击。从源头上防止是防腐第一道防线,惩罚打击是最后一道防线,既要重视第一道防线,也要坚决守好最后一道防线,一旦发现腐败现象,坚决打击,决不能让其成为漏网之鱼。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