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皇帝”沦为“阶下囚”的警示
“土皇帝”沦为“阶下囚”的警示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开庭审理了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原党委书记李丙春腐败案。2006年至2010年4年的时间里,李丙春共贪污公款3887万余元,挪用公款约1.6亿元。办案人员认为,由于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形同虚设,在近5年的时间里,李丙春党政一肩挑,不讲民主、独断专行,一度俨然成了一手遮天的“土皇帝”。绝对的权力必然产生绝对的腐败,笔者认为,要使这样的腐败案件今后少发生、以致于不发生,就必须做到:
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内监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党纪党规,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把从政行为置于组织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之下,规范从政行为,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二是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滥用权力会滋生腐败,领导干部要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集体决策意识。切实做到“六个必须,六个决不”:必须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不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必须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决不搞家长制、一言堂;必须严格遵守党内议事决策规则,决不随意简化或变通决策程序;必须善于正确的集中,决不优柔寡断、议而不决;必须自觉维护集体领导的权威或决定,决不改变集体决定或拒不执行;必须坚持公道正派、坦诚待人,尊重和信任每一个班子成员,决不在班子内部搞亲疏关系。
三是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要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学分解配置权力,严格规范运行程序,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加快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尤其要紧紧抓住土地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程序,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行政权力规范有序运行。
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内监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党纪党规,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把从政行为置于组织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之下,规范从政行为,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二是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滥用权力会滋生腐败,领导干部要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集体决策意识。切实做到“六个必须,六个决不”:必须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不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必须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决不搞家长制、一言堂;必须严格遵守党内议事决策规则,决不随意简化或变通决策程序;必须善于正确的集中,决不优柔寡断、议而不决;必须自觉维护集体领导的权威或决定,决不改变集体决定或拒不执行;必须坚持公道正派、坦诚待人,尊重和信任每一个班子成员,决不在班子内部搞亲疏关系。
三是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要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学分解配置权力,严格规范运行程序,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加快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尤其要紧紧抓住土地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程序,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行政权力规范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