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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官德还需编“官笼”

修官德还需编“官笼”
司马空

  北京市日前出版一套《中国古今官德研究》丛书,其中一个引人注目的亮点就是把现代官德概括为六个方面:为民、忠诚、务实、公正、清廉、修己。这些方面尽管我们经常说,但如此明晰界定还不多见。  
  然而,不管现代官德定位如何明晰,更多只是对官员的一种道德要求,很难成为官员的考核评价标准。近些年,不少地方进行了官德量化、细化的探索,试图建立干部道德考核评价体系。无疑,这种探索也是有益的。但同时也应认识到,有些领域的道德是很难细化、量化的,有关考核也很难成为干部任用的依据。比如“修己”如何量化?正所谓人无完人,尽忠而不能尽孝的官员还用不用?  
  这正是将道德制度化时所面临的局限性,原因在于道德本身属于柔性约束,使之刚性化则会力有不逮,同时会消耗巨大的制度管理成本。而这种柔性约束,如果能进入官员内心,成为他们思想与行动的准则,那么所消耗的成本就会相当低。这里的关键是,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什么样的从政价值理念,什么样的官德教育方法,才会对官员有吸引力、号召力,才能入耳入脑入心,产生内在的约束力。  
  不过,对于官员来说,既要有官德的柔性约束,更要有“官笼”的刚性约束。修官德还需编“官笼”,才能刚柔相济、内外兼备、协调配合,既节省制度成本,又达到显著效果。这种“官笼”即是对权力的制度约束。现代政治的发展理念,即是强调要把权力赶进笼子,使官员用权不能随心所欲、恣意妄为,迫使官员的权力只能为民所用,一旦变成谋私的工具,就会受到笼子的束缚、处处感到掣肘。  
  笼子只是对约束权力的隐喻,它的要义,其一在于削权,不能赋予官员无限权力;其二在于限权,不能赋予官员绝对权力,用权必受制约;其三在于监权,就是权力必须在阳光下运行,正如笼子是透明的。编“官笼”,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针对一些贪腐官员的教训,反思背后的制度效力,使笼子更牢固。  
  官员管理,是一个随着时代发展需要不断更新理念和方法的课题。使官员内有道德约束、外有律法制度约束,路子是正确的。无论修官德,还是编“官笼”,都需要与时俱进,及时剔除观念陈旧、制度积弊的部分,补充新鲜的、管用的东西。如是,官员从政才会发挥最大效益。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