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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追求幸福 恪守从政底线

 
理性追求幸福 恪守从政底线 


            
   “以史为镜,可知兴替;以铜为镜,可正衣冠;以人为镜,可明得失。”国家公职人员由于不满足、不珍惜、不自律,最终受到党纪处分、国法制裁案例不胜枚举。天堂到地狱,境遇的反差告诉党员干部,应当理性追求幸福,恪守从政底线。
 
    一、党员干部追求幸福,要在知足常乐中常筑防腐之堤。一是要坚定信念,防止心生邪念。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工作之初都是堂堂正正、充满正义、痛恨腐败的,都是追求政治进步和事业发展的,并不是天生的腐败分子。但生活并非真空状态,在腐败问题上谁都没有天然免疫力,如果不注重党性修养,就很容易受到腐败病毒的感染,跌入腐败的泥坑。虽然腐败分子走向犯罪的心路历程不同,但根本原因都是理想信念动摇了,事业心淡化了,责任感不强了,心思跑偏了,精力转移了,歪门邪道就出来了,就必然在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面前栽跟头。二是要锤炼意志,抛弃侥幸心理。分析一下这些年来查办的案件,我们不难发现,一些腐败分子在犯罪前,作为党培养教育多年的国家干部,还是有一定的是非辨别能力的。可是为什么对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这些人明知不可为,却还要去为之呢?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意志薄弱,经不住诱惑,心存侥幸。总是以“下不为例”不会被发现的侥幸心理来宽慰自己,事实一再证明,在党纪国法这个问题上心存侥幸,只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罢了,最终换来的只能是自食其果。三是要克制私欲,处事谨慎。有的人是心存侥幸、小心翼翼地受贿,也有人是心无恐惧、肆无忌惮地敛财。另一种是自以为是,狂妄自大,甚至到了自我欣赏、自我陶醉、自我崇拜的程度,觉得法律算不了什么,金钱是万能的,法律是人执行的,人是可以用金钱摆平的。面对诱惑考验的时候,要想到可能蹲监狱、坐牢房,可能身败名裂,要想到事发之后给家人带来的巨大创伤。党员干部要用恐惧制衡贪婪的欲望,用恐惧守住为官的底线。
 
    二、党员干部追求幸福,要在谨言慎行中常怀律己之心。一是要三省吾身。“金无足赤,人无完人”。 自省是人生修养很重要的内容。古人提倡“一日三省吾身”,领导干部更要经常反省,保持清醒的头脑。二是要把持小节。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受贿8万元被判有期徒刑七年的重庆市彭水县原林业局局长、旅游局局长阎某在监狱举行的警示教育活动中现身说法:在人际交往中,对朋友、下属的小恩小惠渐渐放松警惕,请客送礼成了司空见惯的事,党的纪律、组织原则,统统被我抛到了脑后。党员干部一定要正确看待轻与重、小与大的辩证关系,真正做到不以恶小而为之,防微杜渐,从小处着手,把好第一道关口,守住第一道防线。三是要修养官德。百行德为先,从政廉为要。官德嘉行,铢积寸累。每一位干部要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秉持“赶考”之心,恪守为民之责,视自己为“考生”,把岗位当“考场”,以人民为“考官”,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书写人民满意的合格答卷。唯有如此,也才能真正赢得民心、赢得事业、赢得未来、赢得幸福。
 
     三、党员干部追求幸福,要在敬纪畏法中常思贪欲之害。一是要懂得珍惜自由人生。匈牙利诗人裴多菲曾有过一首很经典的诗来阐释人生自由,他是这样说的:“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愿意为了“自由”而抛弃生命和爱情这两样最重要的东西。也还有另一种说法: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成腐败者,万事空中飘。党员干部要敬畏历史、敬畏人民、敬畏法纪。做官要有底线、红线,敬畏法纪。二是要懂得学习党纪国法。“是非明于学习,名节源于党性,腐败止于正气”。学习是智慧的源泉。从近几年纪委查处的案件来看,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受贿罪的占了较大比例。说到底,都是贪欲惹的祸,法纪意识淡漠。正所谓: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三是要懂得权衡利弊得失。“业精于勤而荒于嬉,事成于俭败于奢,人贵于廉毁于贪”的古训不能忘记。党员干部都是有知识、有文化的人,要会算账,算大账。腐败要算“七笔账”:一是政治账,自毁前程;二是经济账,倾家荡产;三是名誉账,身败名裂;四是家庭账,妻离子散;五是亲情账,众叛亲离;六是自由账,身陷牢笼;七是健康账,身心交瘁。不要认为党纪国法只是写在纸上的;不要把慎权、慎欲、慎独、慎微,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念的要求当成空话、套话。身居关键岗位,一定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意识,唯有如此,才能拥抱幸福人生。
 
    贪婪酿苦果,腐败毁前程。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善恶之间,一念之差;高墙内外,一步之遥。党员干部一定要理性追求幸福生活,坚守从政底线,深刻理解人生是一个过程,“点”的辉煌不算成功,“线”或“段”的完美才算是真正圆满的人生。
      来源: 中国反腐倡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