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不应搞“运动式推行”
公共政策不应搞“运动式推行”
20日,有媒体报道,颇受争议的河南周口平坟历时数月,200余万坟头被平掉。可如今,至少半数被平掉的坟墓一夜间被圈起。报道称,国家出台新规,2013年起民政部门不能再强制平坟,一夜之间恢复的百万座坟墓,无疑是摆在周口市政府面前的一块烫手山芋。
这不仅是一块烫手山芋,面且毫无疑问也是一记响亮的耳光。扇在谁的脸上,谁知道。可问题是挨了耳光之后有什么样的反应,是脸皮厚到不觉得痛,还是真正感觉到了羞与悔,并且能够适时进行反思和总结。总之,这条新闻这起事件,还有很多后续可以继续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在网络上,很多人说这是民意滔滔不可抗拒的结果。可到底,平坟运动中所涉及的民意若从另一种角度解读,的确有“落后”之嫌。我国有着数千年土葬传统,坟头可谓遍地都是,死人与活人争地也是不争的事实,不管是从破除迷信,反封建的角度还是从增加更多耕地的角度来看,平坟的确有其先进的一面。但是,为什么此起事件最终成了这样的一个结局呢?我们看到的是运动式的执行,以及执行当中的粗暴与不公平。
运动式的平坟,只顾及了平坟还田的“先进性”和“正确性”,而丝毫没有顾及群众的情感需要,更没有给群众一个心理上的缓冲期。强制式的推进可能一时可以凑效,但绝对不可能让人的观念得到改变,从心理上真正接受。急功近利,必然事倍功半。
就算没有此前网络上所言“平坟卖地”“获得大笔土地财政”等等黑幕,平坟还田要让群众真正可以接受,也首先在于理念上的移风易俗。而移风易俗,最好的办法就是润物细无声。解放初期,周恩来总理就曾率先平了自己的祖坟。而我们在周口的平坟运动中,却没有看到有哪个领导干部带头的,反而是副部级的可以保留。这一种明显“己所不欲”,反倒要强施于群众,不理解不接受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政府在推行某项政策时,不能因为目标正义,就不讲求行事理念,不顾及群众情感。运动式的推进,简单粗暴的方式只可能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将政府公信力和形象置于一个尴尬的位置。挨耳光的滋味是不好受,可如果挨了耳光还不知反省,那将来必然寸步难行。周口市政府应该好好想一想了,千万不要对此不置可否。(蔡宁祯)
来源:兰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