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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是最有效的预防

惩治是最有效的预防


  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是相辅相成、融会贯通的。只有惩治有力,才能预防有效;只有预防有效,惩治才能更加奏效。从某种意义上说,惩治是最有效的预防。

  发挥惩治的震慑功能,使人不敢腐。“破窗效应”理论认为,环境中的不良现象如果被放任存在,就会诱使人们起而仿效,甚至变本加厉,最后演变成“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对待腐败问题亦如此,如果我们视而不见、任其泛滥,就会有更多的人加入其中,从而使腐败愈演愈烈,最后危及党的生命。所以,对待腐败问题就应像中央所要求的那样,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试想,如果伸手必被捉,贪占必被抓,腐败必遭惩,那谁还敢再去搞腐败呢?!


  发挥惩治的治病功能,使人不易腐。《韩非子》中讲了扁鹊见蔡桓公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如果小病不治,定会积成大病,导致积重难返,回天无力。治理腐败问题亦如此,如果对一个人的小贪小腐行为不及时查处纠正,就会放任成为大贪大腐,最后难以挽救,走上不归之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如果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及时加以治理,就会使问题越积越大,最终导致贪官遍地、腐败横行,酿成亡党亡国的悲剧。所以,面对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的情势,必须采取“动手术、下猛药”的办法,刮骨疗毒、去腐生肌,使党和国家的肌体不为腐肉所侵蚀,不为病菌所齿啮,永葆生机和活力。


  发挥惩治的教化功能,使人不愿腐。反面教材是最好的教材。绝大多数的腐败分子都感叹:贪来的钱还没来得及花,自己就锒铛入狱,贪来的钱都折算成刑期了。于是便有人醒悟过来,给自己算了几笔账,什么政治账、经济账、亲情账、名誉账、自由账,等等,怎么算都赔大发了。试想,如果没有惩治,没有查处,没有让他倾家荡产、身败名裂,他的账又会是一本什么账?所以,就是要通过严厉的查处和惩治,让腐败分子的如意算盘打不成,让大家都知道账只能这样算而不能那样算,知道事只能这样做而不能那样做,腐败就会越来越没有市场,就会越来越少。


  发挥惩治的治本功能,使人不能腐。查办案件既是治标之举,也是治本之策。通过对腐败案件的深入剖析,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漏洞,有针对性地查遗补漏、完善制度,使人再无可乘之机,想腐也不能腐,这才是惩治的终极目标。比如,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当中的漏洞,导致这一领域案件易发多发,就应从研究完善招投标制度入手,杜绝人为干扰因素,堵塞金钱开路管道,实现真正的公开、公平、公正;再比如,干部选拔任用当中的制度漏洞,导致买官卖官问题,就应推进干部工作当中的民主,推行民主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选举等制度,把推荐权、选择权、选举权真正交给干部群众,让卖者无官可卖,让买者无处可买。(作者 吉林省纪委副书记王长久)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