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特权是反腐败的永恒主题
反特权是反腐败的永恒主题
《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特权现象作为凌驾于人民群众和公共利益之上的异化权力形态,自古有之,今亦未止。就执政党而言,其主要表现在党内出现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享受不受制约的“特殊权力”,谋求不受管控的“特殊利益”。大量腐败案例表明,特权是腐败的前奏,腐败是特权的续曲。二者虽不能画等号,但存在量变到质变的紧密联系。反腐败必先反特权,这是腐败治理的共同规律,也是共产党人的政治使命。
反特权是共产党人保持廉洁本色的政治基础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其组织肌体与特权水火不容。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各个阶段,消除特权思想、铲除腐败现象都是全党的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党的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毛泽东同志强调,要防止党内因官僚主义出现“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改革开放伊始,邓小平同志要求“从对高级干部生活待遇开始”克服“特殊化倾向”。江泽民同志告诫全党,要警惕“侵害人民利益的既得利益集团”。胡锦涛同志强调,“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习近平同志指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世易时移,共产党人反特权的政治本色一如既往,反特权的政治行动一以贯之,反特权的政治优势一脉相承。
其一,反特权有利于防止脱离群众,夯实立党之基。党从诞生伊始就宣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坚决与各种特权思想和腐败现象划清界限。如中央苏区开展了反贪污浪费与官僚主义的斗争,从1932年2月到1934年下半年,先后在中央机关查处贪污腐败分子六七十人,与官官相护的腐败旧政权形成鲜明对照。1934年9月中央审计委员会总结道:“只有苏维埃是空前的真正的廉洁政府。”当时连国民党报刊也不得不称赞,共产党人是不搞特殊化的。这正是我们党赢得民心进而赢得政权的“特殊魅力”和立党之基。
其二,反特权有利于防止精神怠惰,净化执政之风。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共产党开始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型。为防止重蹈“历史周期律”的覆辙,中央以反官僚主义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了党风建设。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冷静观察到“特殊化不只是部分高级干部,各级都有,各个部门都有”,通过打破终身制、严格干部职权范围、反对干部子女享受特殊待遇等措施消除党内特权现象。此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立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案件、纠正不正之风的“三项工作格局”,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部署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反特权和反腐败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
其三,反特权有利于防止利益冲突,共圆强国之梦。在实现“中国梦”这一公心民意的新形势下,只有防止公职人员以异化腐化的特权谋取私利、侵害群众利益,防止先富快富阶层与广大群众在财产收入、教育和发展机会等方面出现愈演愈烈的利益冲突,才能确保“中国梦”不是少数人的特权。防治特权才能取信于民,为政清廉才能强国于世。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题中之义,也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目标的必然要求。
反特权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进程
反腐败实践表明,依法合规地行使公共权力并不会滋生腐败,但公仆在特权思想作祟下沦为一心谋私的“家仆”,也就是公权变成了特权,就会成为催生消极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温床。反特权需经历长期、复杂而艰巨的过程,其中既有成功的经验,也不乏失败的教训。
首先,特权有演化性,反特权要打持久战。比如,新中国成立之后,由于历史原因形成了高级干部享受紧俏、优质商品的特殊供应制,这些特殊待遇使一些干部俨然成了特殊阶层,一度引起毛泽东、刘少奇等领导同志的忧虑。改革开放之后,尽管从规范高级干部的生活待遇、政治待遇开始推动党内改革,但在经济高增长、社会大转型过程中,突出效率优先而选择性地牺牲社会公平,使社会财富大量流向先富快富阶层。因此,在不同时代,需针对特权形态的动态演变,坚持不懈地实施递进式治理。
其次,特权有顽固性,反特权要打攻坚战。比如,一把手在党内决策上存在程度不同的“特殊权重”现象。毛泽东同志早在1964年就曾批评一些干部独断专行,严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一点共产党人的气味也没有”。邓小平同志强调:“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或少数人手里,多数办事的人无权决定,少数有权的人负担过重,必然造成官僚主义,必然要犯各种错误。”时至今日,仍有大量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腐败案例表明,“一把手,一把抓”的决策失范是消极腐败的关键成因。可见,尽管治理力度不断加大,但特权思想根深蒂固,特权行为花样翻新,极有可能出现“纠而复生、去而复返”的情况,治理特权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
再次,特权有颠覆性,反特权要打生死战。国际共运史和共产党执政史表明,特权从“亚腐败”向腐败转化,从党员个体倾向向党内群体现象演化,势必引发背离党的宗旨、失去群众支持、丧失执政地位等恶果。反观苏共亡党、苏联解体,最深刻的教训就是在苏共内部产生了腐朽蜕化的特权阶层。如直接管理国有企业财富的经济官僚们,借戈尔巴乔夫推行经济自由化之机大搞“翻板经济”,堂皇窃取国家财产。当这些特权阶层欲长期占有特权并将其传于后代,最终选择了能令既得利益合法化的资本主义道路,合谋导演了“亡党亡国”的惨剧。可以说,反特权既是共产党人的反腐前哨战,也堪称生死攸关的正邪大决战。
必须把特权锁进制度、文化和监督的牢笼
反对特权思想、特权行为,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涉及党和国家能不能永葆生机活力的重大问题。我们必须把反特权作为反腐败的永恒主题,从制度、文化和监督等多方入手,努力将特权思想、特权行为消灭于萌芽状态。
一是扎紧制度“篱笆”。制度是反腐之本。我们党一贯重视以制度观念来反对特权思想,以制度建设来防治特权行为。公职人员通过扭曲公共权力的运行规则和利益指向,使之成为失控失序的谋私特权,这是腐败行为的基本发生机理。只有进一步减少制度缝隙,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才能让形形色色的特权行为得到根本性遏制。当前,应当以决策权的规范行使为重点,以执行权的阳光公开为支撑,以监督权的权威有效为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权力运行机制制度,确保各级领导的岗位职权在法定轨道上运行。
二是构建文化“护栏”。文化是制度之母。反特权是对腐败“零容忍”的社会心理基础和制度文化基石。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搞特权,这是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尚未肃清的表现。”文化内化于心,也外化于行。当前对特权思想进行文化清剿,应抓紧整治有特权色彩的公务行为、公共形象载体,形成由外向内的“倒逼”机制。如改进会风文风、禁止奢华奢靡等,既有利于秉承公仆精神、摒除特权思想,也有利于净化社会文化生态,形成尚廉鄙腐的社会文化环境。
三是形成监督合力。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时曾指出,防止国家政权机关为追求特殊利益从“公社的公仆”变成“社会的主人”的一项重要措施,就是对勤务人员实行公众监督。应看到,虽然党的组织和纲领对特权具有天然的批判力,但党员个体却对特权没有天生的免疫力。让人民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是督促帮助党员干部克服特权陋习、永葆公仆本色的重要保障。在网络监督方兴未艾的大气候下,应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和各项事务网上公开,通过科技手段拆掉将党和群众隔开的“无形的墙”。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