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津补贴还缺一部法规
公务员津补贴还缺一部法规
孙瑞灼
孙瑞灼
工资改革5年后,新一轮旨在消除地区差距、消除基层与省市级之间差距的公务员收入改革又将拉开帷幕。据了解,日前人社部有关部门已经开始着手在北京、云南等地调研公务员津补贴情况,并根据调研结果着手起草《公务员实施地区附加津补贴方案》,为下一步公务员工资改革做准备(8月30日《中国经济周刊》)。
调查显示,同样级别的公务员,在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收入相差达3倍。这种巨大的收入差距,对于不发达地区的公务员而言极不公平!
公务员收入差距何以如此之大?一方面,是地方经济发展的差距,在公务员的津补贴标准上存在差异。目前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由中央财政支付,而津补贴由地方财政安排,具有一定的浮动区间和灵活性。按现有政策,公务员的津补贴平均值不能低于2.1万元/年,也不能高于4万元/年,这意味着全国同一级别的公务员,其月工资平均值差距允许在2000元内。另一方面,是一些地区特别是经济发达、财力充足的地方,存在滥发津补贴的现象。
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的方案“另行制定,适当时候出台”。而这一“适时出台”的制度至今尚未出台。由于财政限制等种种原因,国家并未就“津补贴”出台统一政策。在相关制度缺位的情况下,地方发放公务员津补贴逐渐失序。各种名目不同、数量不等的奖金、补助、津贴、补贴令人眼花缭乱。
消除公务员收入地区差距关键在“治乱”。一方面,有关部门要尽快全面清理现有津补贴制度,出台公务员津补贴的统一政策,补足制度的短板;另一方面,要出重拳打击滥发公务员津补贴行为。目前对滥发公务员津补贴处罚太轻了,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看到哪个单位或领导,因为滥发公务员津补贴被追究责任,实践中大都是清退了事。违法利益大而成本低,滥发公务员津补贴行为自然无法禁止。如果我们把滥发公务员津补贴行为与官员的“乌纱帽”挂钩,依法严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相信官员不会冒“乌纱帽”被摘的风险,公务员滥发津补贴之风就会得到遏制!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