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解剖“房妹”这个标本
好好解剖“房妹”这个标本
□周明华
我纳闷,翟振锋为何能有一儿一女?既然非龙凤胎,是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到他那儿就神奇“转弯”了吗?再者,我国《户籍管理条例》为何对这一家人不管用?另外,他未满18岁的翟政宏,又是怎么跨过我国《公司法》的企业登记条规办起公司的?
显然,这起事件背后水究竟有多深,还是一个未知数。翟振锋说女儿坐拥的那11套房不是经适房,而是其妻其子做生意大赚后所购得的商品房。要我说,要确认这是否属实一点不难。关键看相关部门是否动真格。因为只需去查验一下,“兰亭名苑”究竟是商品房还是经适房,便一清二楚。最初在微博上爆料的记者,目前所提供的相关证据资料,实际上已经让公众看到了其中的端倪。
不断被媒体曝光的“公权占房”,已充分说明了我国有效监管延伸至保障房的措施仍未到位,让公权占房者忌惮的体制机制仍未补齐。甚至在一些地方出现一股逆流——因为公权占房者众,一直处于“零究责”状态。一些地方公务员转手将“权力房”变现,动辄获取几十甚至数百万元暴利,造就一大批一夜暴富的富翁,显然,这不但对年青一代劳动者构成负面效应,而且还伤及保障性住房的监管根基,使那些踏实工作的公民,数十年劳作不及这些人炒一次保障房所获。
其实,还用不着怎样调查。父亲管房,老婆、儿子、女儿多房,常识便告诉我们,说轻点,这其中也难免瓜田李下的嫌疑。因为即便真的看好房市,购买房价不低的商品房11套,以其当时的经济实力,恐怕也不会如此潇洒下手的。当地房产部门当初意在开脱的解释,非但没有化解公众心头疑云,反倒使事情更加扑朔迷离。更耐人寻味的是,在全国舆论的强烈关注下,迄今为止,当地相关部门仍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监管方态度如此,莫非真如论者怀疑的那样,一些地方“公权占房”已出现群体化倾向?去查房者如果也是一只曾贪吃过保障房的“好吃猫”,自己嘴上的“腥臭”尚未拭净,岂有底气去查同居一城的违规占房者呢?
要扭转此局,必须使所有保障房分配上做到通体透明,立体性监督措施全程跟进,并严处每一名“公权占房”者,使其付出沉重代价。这里,不妨好好将“房妹”这个“公权占房”的标本来一番公开彻底地解剖,并跟进严厉惩处,让其“吐出”违规所占之房,以震慑效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