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工作原因”不是理由
超速,“工作原因”不是理由
钱桂林
钱桂林
17日晚,微博上认证为“华藏寺高速交警”的官方账号发布消息称,在限速120公里的路段上抓拍到甘H·00002牌照的越野车以194公里时速行驶,超速达61%,并同时公布了该车的照片。记者18日上午从武威市政府了解到,超速车确系武威市政府某位副市长乘坐车辆,之所以超速是“工作原因”,副市长对车速“没感觉到”。(3月19日人民网)
座驾以194公里时速行驶,都超速61%了,副市长居然“没感觉到”?这样的回答恐怕不能让人信服。而其解释为何如此超速,说是出于“工作原因”,恐怕更难让人信服,即便为了“工作”,也不可能玩命似地风驰电掣吧?超速行驶的危害众所皆知,不仅危及个人的生命安全,也给他人带来安全隐患。身为副市长,这点道理不可能不懂。
长期以来,机动车超速行驶被称为“道路交通的第一杀手”,其危害远远超过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十次事故九次快”,就是对因超速引发事故的客观总结。虽然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交警部门也积极采用措施进行整治,但是效率不高,超速行驶违法现象仍然十分突出。而值得注意的是,公车是超速行驶违章队伍中不可小视的“生力军”。
公车违章,说到底,还是特权感作祟。给领导干部配置的公车往往性能优越,像武威市副市长的座驾就是一辆越野车。在车水马龙的高速上,这辆车的“骄人地位”是显而易见的。所以,它“趾高气扬”地在普通车辆旁飞身而过也是很正常的。“工作原因”,不过是一个冠冕堂皇的为逃避违章处罚找出的漂亮借口。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副市长的座驾超速行驶,理当接受处罚。更何况,在新一届中央倡导转变工作作风的今天,公车招摇行驶,也是工作作风不端正的一种体现。既然事情被曝光了,当事的副市长就要勇敢地承担责任,不推诿、不狡辩,展示一个领导干部的应有形象,方能取信于民。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错误没有一个清醒认识,没有知错即改的态度。 中国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