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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聊城市以制度为基构建惩防体系

山东省聊城市以制度为基构建惩防体系

    近年来,山东省聊城市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快构建惩防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措施,坚持一手抓制度完善创新,一手抓制度贯彻落实,初步建立起依靠制度反腐防腐的牢固“长城”。
    完善框架,源头治理。聊城市纪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现有的反腐倡廉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清理和审查,在保留原有69个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对12项制度进行了废止,对6项不完善的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和完善,对不便操作的进一步细化,并制定了配套措施,一个更为健全完善的反腐倡廉制度框架基本形成。一是围绕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干部任用条例》等制度,完善了任前廉政谈话、廉洁自律承诺、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二是围绕落实《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完善了各级案件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规范了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之间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移交和案件移送、违纪违法款物追缴等制度。三是围绕落实《关于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和《工作规划》等制度,建立完善了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检查考核制度、民主测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在内的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狠抓创新,激发活力。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聊城市纪委注重把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提炼上升为制度,保证反腐倡廉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加快建立完善科学的政绩评价标准、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促使党员领导干部转变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思路。近年来,聊城市先后成立了市县两级考核机构,制订出台了相关实施办法,建立起经济发展、资源环境、生活质量、社会发展等“四位一体”的考核指标体系。着眼于优化发展环境,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推进一个行政机关的审批事项向一个处室集中、行政审批处室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保障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行政审批模式,市直部门单位审批事项精简到342项,对依法保留的行政收费项目全部按最低标准执行。
    重抓落实,确保实效。聊城市在建章立制的同时,不断加大制度落实力度,形成了“用制度管态度、以程序保秩序、靠规章促规范”的保障机制。在加强专项检查的同时,积极开展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的行为;在注重自身监督的同时,通过聘请党风政风监督员、组织党代表和人大代表视察、联合开展专项执法等措施,积极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关于严肃纪律强化问责切实转变作风的若干规定》出台后,该市组织多个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和100多个市直单位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有问题的66个单位、139人进行了组织处理和通报批评。此外,该市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对严重违反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